质监局两个安全汇报材料

尊敬的*局长,各位领导:

大家好!

今年以来,我局在州质监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标准,按照“思想认识不变、监管力度不变、工作目标不变”的要求,狠抓“两个安全”,努力提升食品特种设备监管的有效性。下面我就“两个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已经普查建档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109家。从其特点看,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特别是在县城以下的城镇、乡村到处都有,无处不在;

从获证照情况看,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40家,获取营业执照和小作坊准产证的有69家。

企业规模看,年产值1000万元上6家,占获证企业的15%;

以行业分布情况看,获证企业共有21类产品(48张证),主要是白酒、茶叶、食用植物油、薯类食品和糕点等;

从风险控制能力看,基本具备检测能力的有40家,不具备检测能力的有69家(小作坊)。

企业认证情况看,通过HACCP认证的有1家,通过SO22000认证的有1家,通过ISO9001认证的有10家,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有5家。共计获证17家。

企业产品品牌情况看,创湖北名牌产品的有3家(魔芋粉、景阳鸡、猕猴桃)。

(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确保监管责任到位。

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签订承诺书,明确主题责任。开展了对40家食品生产加工获证企业、69家小作坊的全面巡查,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的生产加工食品企业小作坊的动态数据库;二是加强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全面落实省、州质监局下达的监督抽查任务,对豆制品、茶叶、糕点、白酒等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上半年共计抽检食品77个批次;三是加强严厉打击和查处。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进行了整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行政处罚,有力打击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实施《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企业诚信体系档案,制定了《建始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考核机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辖区内40家获证企业“三书一员”公示牌全部上墙。

今年年初,县政协对全县食品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视察。认为我局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非常重视,费了大量心力,做了很多工作,全县食品安全保障有了很大改善,政协视察组对我局在当前行政体制调整的特殊时期,在责任大、任务重、人手少的情况下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近年以来,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被任何媒体曝光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兢兢业业服务企业,服务地方经济的同时,也受到了县委县政府对我们工作的认可。今年2月,我局被授予“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先进单位”称号,这也是我局连续三年获此殊荣。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锅炉84台、压力容器96台、电梯129台、起重机械17台、大型游乐设施6台、场内专用车辆10台,气瓶2.5万只。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120家,现有持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200余人。

(二)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坚守安全底线。

 在2013年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中,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降低事故风险,提高安全效能”为根本出发点,结合建始县实际,继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大排查、大整改、大更新、大培训、大提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

一是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责任到岗,落实到人的特种设备监管工作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区划分、责任目标,目前,已与71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签订了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对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单位的加强行政监管,加大了特种设备使用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现场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71家,检查设备近200台,排查安全隐患60处,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60份,目前已整改安全隐患50余处,整改率达80%以上;三是强化区域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春节”、“五一”等重大节假日时,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对人员密集的旅游景点、游乐场、宾馆饭店等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督促各相关企业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同时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于3月份在全县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月活动。共出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人员60多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35家,发现安全隐患28处,现场整改4处,下达指令书28份。责令停止使用设备8台,目前,28处安全隐患已整改18处,另有10处安全隐患正在整改中,重大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

年初以来,我们本着“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切实为民服务”的使命感,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实现了全县特种设备零事故,确保了企业生产安全运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1月,我局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被授予“2012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这也是我局连续八年获得此项殊荣。

三、存在的问题。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任重道远。一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均强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但是由于我县食品行业的管理者自身素质有限,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主体责任落实往往浮于面上,不能融入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当中,有的即使写入了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中也不能得到自觉的落实,自律性差,对监管部门的依赖性大。

(二)小作坊“散、乱、差”依然存在,监管难度大。小作坊点多面广,生产条件差,卫生状况不好,特别是偏远的乡镇村落中分散的豆腐作坊、酒作坊规模小,工具简单,难发现,难管理,更难规范;如酒作坊季节性生产现象普通存在,生产量小,利润少,难以监管到位。

(三)风险防控形势严峻。

当前食品安全由于环境污染、道德失范、食品添加剂不规范和有些食品生产潜规则等影响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而食品生产联结着“种植、养殖”和“销售、消费”多环节,聚集着原辅材料生产控制、贮存运输等各环节存在的风险。但是仅凭企业感官检测和索取证照手段对原辅料把关,靠检测理化、微生物等常规项目对出厂产品进行检验,很难真正对食品中暗藏的各类有毒有害物质等安全风险形成严密和有效的防控。

总之,今年以来,我局的“两个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目标任务还有一定差距,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高举质量兴县战略旗帜,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方针,紧密服务“四大工程、三大发展”建设,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始终紧绷质量安全弦,恪尽职守,科学监管,确保食品特种设备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故。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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