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交底:道路部分

市政基础设施工施工技术交底-道路部分。

工程名称。

部位名称:道路工程。

工序名称:稳定层。

交底日期。

交底单位。

交底人。

接收单位:道路施工班组。

接收人。

交底内容:

1.本工程稳定施工厚度: 车行道的路面基层由下至上包括15cm厚的4%水泥石屑稳定粒料层、35cm厚 的6%水泥石屑稳定层,自行车道的路面基层为15cm厚的6%水泥石屑稳定层;人行道的路面结构由下至上为15cm厚的6%水泥石屑稳定层、2cm厚1:3水泥砂浆及彩色水泥砼方砖30×30×5cm。

2.施工测量:施工前对路基按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之后,恢复中线,直线段每10~20m设一桩,平曲线段每10~15m,并在两侧路面边缘外0.3~0.5m处设指示桩,在指示桩上用红漆标出基层(或基底层)边缘设计标高及松铺厚度的位置。

3.备料:根据各路段基层的宽度、厚度及预定的干密度,计算各路段的干燥集料数量。根据混合料的配合比、材料的含水量以及所用车辆的吨位,计算各种材料每车料的数量。也可根据各种集料所占的比例及其松干密度,计算每种集料的松铺厚度,以控制集料施工配合比,而对结合料(水泥)仍以每袋的摊铺面积来控制剂量。各种材料的规格型号为:

(1)水泥:采用32.5普通硅酸盐水泥

(2)石屑集料:压碎值不小于30%,一般松干容重1500~1600kg/m3,细度模数为3.3~3.5。

(3)拌和用水应采用清洁饮用水。

4.拌和

采用现场集中进行集中拌和拌和时要注意:

在正式拌制混合料之前,必须先调试所用的设备,使混合料的颗粒组成和含水量都达到规定的要求。原集料的颗粒组成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调试设备。

拌和中适时测定含水量含水量应比最佳含水量大0.5~1.0%,如含水量大于最佳时,应进行自然蒸发,使含水量达到最佳值。若含水量小于最佳值,应补充洒水进行拌和。一般在摊铺洒水时,用水量应稍大些,这样可避免二次拌和造成的浪费。

应尽快将拌成的混合料运到铺筑现场。车上的混合料应覆盖,减少水分的损失。在雨季施工时,应采取措施,保护集料,防止雨淋。

实际采用的水泥剂量,应比室内试验室确认的剂量多0.5~1.0%。

拌和机和摊铺机的生产能力应互相匹配,减少摊铺机待料的情况。

5.摊铺碾压

A.水泥稳定石屑基层施工应用专门制造的摊铺机铺设。

B.采用12吨以上压路机碾压时,每层压实厚度不应超过15cm。用12~15吨三轮压路机碾压时,每层压实厚度不应超过20cm。当分层摊铺碾压时,每层压实厚度不应小于10cm。

C.压实应遵循先轻后重、先慢后快的原则。直线段,由两侧路肩向路中心碾压,即先边后中;平曲线段,由内侧路肩向外侧路肩进行碾压,直到达到按重型击实试验法确定要求压实度98%。

D.水泥稳定碎石应全宽度一次摊铺,若摊铺宽度不够,应用两台摊铺机前后错开摊铺,保证前后铺料搭接在水泥初凝前碾压成一整体。

E.碾压过程中,如有“弹簧”、“松散”、“起皮”现象,应及时翻开重新拌和。在碾压结束之前,用平地机再终平一次,使其纵向顺适,路拱和超高符合设计要求。终平应仔细进行,必须将局部超高部分刮除并扫出路外。

6.接缝和调头处的处理:

A.同日施工的两工作段的衔接处,应采用搭接。前一段拌合整型后,留5~8m不进行碾压,后一段施工时,前段留下的未压部分,应再加水泥重新拌和,并与后一段一起碾压

B.经过拌和、整型的水泥稳定土,应在实验确定的延迟时间内完成碾压

C. 应注意每天最后一段工作缝的处理。工作缝和调头处可按下述方法处理:

a.在已碾压完成的水泥稳定土末端,沿稳定土挖一条横贯铺筑层全宽约30cm的槽,直挖到下承层顶面。此槽应与路的中型线垂直,靠稳定土的一面应切成垂直面,并放两根与压实厚度等厚,长为全宽一半的方木紧贴其垂直面。

b.用原挖出的素土回填槽内其余部分。

c.第二天,邻接作业段拌和后除去方木,用混合料回填。靠近方木未能拌和的一小段,应人工进行补充拌和。整平时,接逢处的水泥稳定土应较已完成断面高出约5cm,以形成一个平顺的接缝。

d.如拌和机械或其他机械必须到已压成的水泥稳定土层上调头,应采取措施保护调头作业段。一般可在准备用于调头的约8~10m长的稳定土层上,先覆盖一张厚塑料布或油毡纸,然后铺上10cm厚的土、砂或沙砾。

e.整平后,用平地机将塑料布上的大部分土除去(注意勿刮破塑料布),然后人工除去余下的土,并收起塑料布。在新混合碾压过程中,应将接缝修整平顺。

7.纵缝的处理:。

A.水泥稳定层的施工应避免纵向接缝,在必须分两幅施工时,纵逢必须垂直相接,不应斜接。纵逢应按下述方法处理:

B.在前一幅施工时,在靠中央一侧用方木或钢模板做支撑,方木或钢模板的高度与稳定土层的压实厚度相同;。

C.混合拌和结束后,靠近支撑木(或板)的一部分,应人工进行补充拌和,然后整型和压实;。

D.养生结束后,在铺筑另一幅前,拆除支撑木(或板);。

E.第二幅混合拌和结束后,靠近第一幅的部分,应人工进行补充拌和,然后整型和碾压

8.养生:碾压完成后,立即进行养生,在其上覆盖硬纸皮,洒上适量的水,重视保湿,以免水分蒸发。养生时间不应少于7天。养生期间,应严格控制车辆通行。

9.质量检验:

水泥稳定石屑摊铺压实前应每天取样一次或每拌和250吨取样一次,并按照JTJ057—94及JTJ058—2000规范的标准方法在工程师确认合格的实验室检验含水量水泥含量、混合料干容重和颗粒组成范围(筛分试验)。

会签栏。

参加单位。

参加人员。

复核人:记录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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