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莫里斯·迈斯纳对中国改革开放的研究

摘 要:多年来,如何评价中国改革开放,一直是国内外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面对西方学者在不同立场、不同意识形态基础上对中国改革开放的种种解读,有必要对其基本观点进行梳理并加以分析。迈斯纳围绕着改革开放性质及其表现、改革开放的历史继承性、改革开放的历史影响三个方面展开论述。对于以迈斯纳为代表的西方学者对中国改革开放的看法,正确的认识要给予肯定,偏差的误读要给予澄清。理性地看待西方学者对于中国改革开放的评价可以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供必要的启示。

关键词:迈斯纳;改革开放;性质;历史继承性;历史影响。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9)02—0033—09。

莫里斯·迈斯纳是研究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共产党党史的知名美国专家。在美国,中国学成为显学的背景下,迈斯纳以其丰富的研究成果、开阔的研究视野、独树一帜的研究风格,在美国乃至世界中国共产党研究领域占有一席之地。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迈斯纳中国改革开放进行评述,这其中有肯定、有疑惑也有担忧。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再去回望迈斯纳的观点,我们发现40年来党关于改革开放理论及实践的发展对迈斯纳的评论做出了响亮的时代回答。

一、中国改革开放性质及其表现。

(一)迈斯纳中国改革开放性质及其表现的分析。

与许多西方学者相同,迈斯纳认为中国改革开放性质资本主义的,至少是“准资本主义”(quasi—capitalist[1])的。“三十年前,没有人能想到,在中国共产党的支持下,世界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资本主义发展进程将会发生”[2]。迈斯纳承认,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启动者,邓小平的初衷绝非是要在中国推行资本主义改革,作为共产党员,邓小平一直是坚信社会主义未来的。但是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方式已经压倒了原本打算服务的社会主义目标”[3]。

迈斯纳看来,中国改革开放的“资本主义性质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雇佣关系的绝对优势和获利原则的普遍认同[4]。迈斯纳认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后,城市以及农村产生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其中相当一部分劳动力转移到非公有制企业中实现就业,继而雇佣劳动关系成为普遍的劳动关系,甚至在中国城市和农村的经济生活中占据了优势地位。在这种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对获利原则普遍给予认同,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将逐利作为经济生活的一般准则。迈斯纳认为这与社会主义公有制以及与之相应的按劳分配制度是相悖的。第二,受到全球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影响[4]。迈斯纳认为,改革开放之后,中国被卷入经济全球化浪潮中,融入世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这种与国际资本主义接轨的做法,为中国按照资本主义规范来规制国内经济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不可避免地带有浓厚的资本主义色彩。第三,“新资产阶级”的出现[4]。迈斯纳提出,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行,产生了所谓的“新资产阶级”,主要包括知识精英阶层、私营企业家、专业管理人员等群体。迈斯纳指责“新资产阶级”从中国市场化改革中获得了巨大的物质利益,积累了大量财富,并且享受着资产阶级式的腐化奢侈生活,迈斯纳将这些人视为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的基本社会动因。

(二)对迈斯纳关于中国改革开放性质及表现所做分析的评析。

非常遗憾,迈斯纳中国改革开放性质的判断是错误的,对于所谓“资本主义改革表现的总结是偏激的。中国改革开放的初衷不是要改变社会主义制度,而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改革的对象不是社会主义制度,而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中国改革开放性质不是资本主义的,而是社會主义的。

迈斯纳所分析,作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的创新之举在于运用“市场经济”以及在市场经济中被广泛使用的承包、租赁等这些带有浓厚资本主义色彩的经济手段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进行改革。这些“手段”只不过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运行的历史更漫长、机制更成熟,它们本身并不是任何经济制度或社会制度的代言人。用邓小平的话讲:“我们吸收资本主义中一些有用的方法来发展生产力。”[5]更进一步,对改革开放的定性不能仅仅受制于“手段”或者“方法”,改革开放政策制定的初衷、政策实施后的受益主体,也是判断改革开放性质不可忽视的关键因素。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提到:“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的发展,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6],这说明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中国共产党制定改革开放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是改革开放的最大受益群体。对人民利益的尊重和实现恰恰是社会主义的题中之意。值得一提的是,邓小平始终强调作为立国之本的“四项基本原则”是改革开放的方向保证,也是政治底线。在改革性质问题上共产党人时刻保持警惕,从未放松过要求。进入新时代,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局面,习近平也提出了相同的要求:“世界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不实行改革开放死路一条,搞否定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开放’也是死路一条。在方向问题上,我们头脑必须十分清醒。我们的方向就是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改弦易张。”[7]。

迈斯纳对我国所谓“资本主义性质改革开放的具体表现的归纳也有失偏颇。首先,迈斯纳提到的雇佣、逐利等经济现象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而不断显现。改革开放后,以劳动力商品化为前提,雇佣关系产生,进而获利原则被广泛认同。但仅仅凭借这些经济现象偷换经济制度的概念,显然是不准确的。毕竟雇佣关系并不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唯一决定因素——“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是以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和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经济制度”[8]。改革开放以来的40年里,我国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始终没有动摇,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始终没有动摇,这是社会主义规定性的最根本体现。诚然,雇佣、逐利甚至是剥削现象,是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是市场化改革的必然结果,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只要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没有动摇,改革社会主义性质就不会改变。此外,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雇主与作为雇工的劳动者之间不仅具有形式上的平等关系,而且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法律法规还协调了二者实质上的关系——这种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产生的雇佣关系,受到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约束,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主义法治的保障,总体上确保了劳资关系的基本和谐。

其次,迈斯纳认为,对外开放后,中国资本主义国家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会走向资本主义道路。这样的推论过于表面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实施了积极的开放政策。为了发展经济,我国主动引进外资、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积极与资本主义国家进行经济贸易往来,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浪潮。需要澄清的是,学习和借鉴资本主义并不代表实行资本主义;参与经济全球化并不意味着要走资本主义道路;国与国之间的包容、互鉴、共赢,并不是将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统一于同一种发展道路上,恰恰相反,而是要创造一个多姿多彩的多样化世界,毕竟各个国家在发展道路的选择问题上也应该秉承民主性的原则。

最后,迈斯纳提到改革开放后我国出现了包括企业家、管理精英和专业技术精英等在内的“新资产阶级”。上述群体是在改革开放之后陆续出现的,但是将其定义为“新资产阶级”实为不妥。21世纪之初,党用“新的社会阶层”来统称这一群体,其后,这一群体被划分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①。他们中的许多人是从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中分离出来的,大部分都是劳动者;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属于中等收入群体,少部分人属于先富阶层;他们的财富只要是通过诚实劳动和守法经营所得,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他们是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至关重要的是,他们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因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受益者,而且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支持者和推动者。迈斯纳仅仅基于财富增长、生活方式的变化就将其定位为“新资产阶级”的结论,是不能够被认同的。

二、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继承性。

(一)迈斯纳中国改革开放历史继承性的分析。

迈斯纳认为,由邓小平拉开大幕的改革开放进程是以毛泽东时代的探索为历史依托的,二者的历史继承关系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改革开放毛泽东时代社会性质的继承;其二,改革开放毛泽东时代建设成就的继承。

第一,在社会性质方面。如前所述,迈斯纳认为,改革开放从本质上讲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而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在迈斯纳看来,这种“资本主义性质并非由邓小平所倡导的市场化改革所带来,而在于毛泽东领导下的中国,从未在真正意义上走入社会主义阶段。由于毛泽东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一场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革命,因此迈斯纳认为,1949年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指导下取得胜利而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资本主义的,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很少有社会主义的。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成就本质上是一场资本主义资产阶级革命。”[4]显然,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的经济恢复时期还是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在迈斯纳看来都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对于改造完成后中国社会主义社会性质,在迈斯纳那里也没有得到认同。迈斯纳指出,1956年之后中国领导人所声称的社会主义是“狭隘”的定义,因为“在这个社会里,生产的财产主要是国有或国家控制”[3],并没有实现“生产者(工人或者农民)通过民主方式控制他们劳动的条件和产品” [3]。据此迈纳斯提出,中国实行的是“没有资本家的资本主义制度”[3]。由此,迈斯纳的结论便是,1978年之后的改革开放使中国资本主义道路上越走越远的局面,并不是由邓小平所开创的,而是从毛泽东时代传递下来的。正如迈斯纳所说,“不像有些人指责或者称赞的那样,邓小平的市场改革摧毁了毛时代社会主义。事实上,没有任何社会主义制度可以去摧毁”[4]。

第二,在建设成就方面。迈斯纳充分肯定了毛泽东时代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方面的显著成就。他提到,毛泽东时代“在快速工业化的同时,文化、教育和医疗保险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3]。在此基础上,迈斯纳指出,改革开放后,中国实现的举世瞩目的经济发展速度,惊人的经济建设规模,显著增强的国家综合国力,明显提高的人民生活水平等等一系列辉煌成就的历史出发点是毛泽东时代的建设和积累。总之,“毛泽东领导下的集体主义社会成就极大地促进了随后市场改革的巨大经济繁荣” [4],“在毛泽东时代中国工业革命的基础基本已经奠定。如果没有这个基础,后毛泽东时代改革开放者就不会有什么改革开放。”[4]。

(二)对迈斯纳关于中国改革开放继承性分析的评析。

脱离毛泽东时代孤立地对改革开放后的中国进行考察,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历史研究方法。迈斯纳毛泽东时代出发对改革开放进行探寻,从方法上看,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方法得当未必意味着结论正确,尤其是迈斯纳中国社会性质的定位,我们是不能完全认同的。

首先,迈斯纳中国革命性质的判断是基本正确的,但又是不彻底的。近代中国国情和主要矛盾决定了革命的资产阶级性质,但是迈斯纳并没有意识到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特殊性——无产阶级及其先锋队的领导、社会主义的革命前途、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指导、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时代背景。迈斯纳没有关切到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表层下所蕴含的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所具有的决定性新特点。其次,迈斯纳中国革命性质推导出新中国的社会性质,在逻辑上犯了本末倒置的错误,革命性质是由社会性质和主要矛盾决定的,而不是相反。对于社会性质的判断,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关系,是经济基础。事實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我国是一个既有资本主义因素又有社会主义因素的具有过渡性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这一性质经济上体现得尤为明显。新民主主义经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五种经济成分构成。其中,国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具有明显的社会主义性质,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虽然代表私有制,但是通过政策可以将其引向社会主义公有制,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国营经济的助手”[9]。显然,迈斯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所谓的“资本主义性质的定位是不符合实际的。

其次,对于迈斯纳所提到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中国社会主义的“狭隘”性我们也不能同意。在迈斯纳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质疑中,生产关系问题首当其冲。事实上,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剥削制度被消灭,公有制经济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社会主义制度经济基础层面已经充分体现。恩格斯曾指出:“社会主义……它同现存制度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当然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国家的)基础上组织生产”[10]。这不仅强调了公有制在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生活中的主体地位,而且明确了公有制主体地位实现的最初途径——由国家来完成。由此可见,迈斯纳设想的“生产者对生产资料的控制”,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无异于是思想上的一种急躁冒进。诚然,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时期,走过弯路,发生过曲折,甚至出现过在一定程度上背离社会主义要义、原则的情况。但是从总体上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发展、劳动者当家做主的阶级地位等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并未改变。迈斯纳得出这样结论的原因在于其研究的片面性,这种片面性既体现在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上,也体现在对中国具体实际的考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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