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教器材 [电教器材音像教材使用借还制度]
、所有电教器材、音像教材原则上只供校教师开展电化教学、电教研究、电教二课堂使用。
学校主要领导不得外借.二、使用前要仔细各项使用说明了设备性质熟悉操作方法。
四、使用要及归还并坚持与管心管理人员起对新归还设备进行检验收。
如借用天以上三天以应由分管主任签批准借用三天以上周以应由分管校长签批准;借用周以上应由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专用电教教材可由教研组向教导处办理长期借用手续但学期末必须归还。
八、凡借用程因使用不当、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坏、丢失按《电教器材损坏赔偿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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