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物品购买领取借用制度(3)

幼儿园物品购买领取借用制度(三)。

一、各年级必须在每学期期初制定出本年级一学期所需的办公用品计划,由分管领导园长室报告统一购买

二、购买物品必须先登记后领取购买物品票据齐全,交园长审批后方能报销。

三、各班级平时需要领物品必须提前一周把领物计划保管员,由保管员送交分管领导

四、领物计划的预算量不能超过两件以上,应实报实销,不得积压。

五、借用幼儿园财产(包括图书等)须签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有损坏或不按时归还者,视情节轻重,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赔偿金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5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