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冷暴力仲裁 员工无过错被辞,申请仲裁被判职场“重婚罪”
觉得很不公平的刘某来到南京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劳动仲裁。
200X年4月,南京某科技公司招到一位自称不满意原单位待遇跳槽的小伙子刘某,并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书。
在签合同的时候,刘某提出,自己原有的档案关系不变,也不要单位给自己交纳养老保险。
刘某认为,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单位没有让他拿出解聘证明,而且双方约定不涉及档案关系。
公司现在无缘无故解聘自己就是违约。
于是他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请求裁决科技公司支付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由于刘某拒绝提供本人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他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科技公司与刘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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