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食中心《食品卫生法》落实措施

学校膳食中心食品卫生法》落实措施

1、为使《食品卫生法》得到全面落实,切实搞好饮食卫生,预防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发生,保证广大就餐者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措施

2、所属单位工作人员都必须根据本措施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努力搞好单位卫生工作

3、中心主任负责全中心卫生工作食堂经理负责本食堂卫生工作。要搞好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4、不断接受各级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密切配合其工作。防检并重,以防为主。

5、认真落实全员标准化服务细则规定的饮食卫生标准,把环境、设备卫生、炊管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卫生搞好

6、中心每周对单位普查1—2次卫生检查结果和单位资金挂钩。平时对专业组或个人采取抽查罚款法检查

7、根据每周卫生检查情况,每年评选卫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给予表扬和奖励。

8、违反本措施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报告,及时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罚款、行政处分、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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