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食中心《食品卫生法》落实措施
1、为使《食品卫生法》得到全面落实,切实搞好饮食卫生,预防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发生,保证广大就餐者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措施。
2、所属单位和工作人员都必须根据本措施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努力搞好本单位的卫生工作。
3、中心主任负责全中心卫生工作,食堂经理负责本食堂卫生工作。要搞好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4、不断接受各级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密切配合其工作。防检并重,以防为主。
5、认真落实全员标准化服务细则规定的饮食卫生标准,把环境、设备卫生、炊管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卫生搞好。
6、中心每周对单位普查1—2次卫生,检查结果和单位资金挂钩。平时对专业组或个人采取抽查罚款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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