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希望家园
前言。
依考試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社會工作實習為符合應試資格的必修科目,實習教育社工人員養成教育,凸顯其在遴選社工專業人才的重要性。
台北市希望家園 主任(1名) 督導(0名) 社 工 組 生活輔導組 社工組長(1~0名) 輔導組長(2~1名) 社工員(1~2名) 生活輔導員(2~4名) 實習社工員(3~5名)。
社工室負責業務。
2.就學輔導與追蹤 8.日間中途班課程。
5.資源開發與運用 11.諮商服務與聯結。
同社工員,依所分配專業工作範圍進行,其職務上接受主責實習業務之社工員督導,參與服務部分則接受主責該服務之工作員督導。
實習生要求。
2.不與個案建立私交、密約或私下有金錢、物品、信件、通訊往來。
4.實習時,不遲到、早退、任意請假。
5.表達專業理念,能與團隊、機構工作人員溝通協調,充分表現團隊合作精神。
6.機構督導時,能清楚表達自己的感受與看法,並接受教導。
7.應注意言行舉止合宜與否,隨時自我省察,做少年生活的榜樣。
8.配合希望家園的生活公約,與家園工作人員管教立場一致,並管教上以不傷害少年之身體、自尊心為原則。
9.穿著合宜,注意與個案肢體界限。
10.不任意以機構相關名義對外發言。
11.對於機構要求的作業能按時繳交。
潛能班課程。
課程設計帶領與協助。
課程記錄。
藉由課程內容與青少年互動,建立彼此關係,更加瞭解此族群青少年之身心特質。
評估個案需求與情況。
在陪伴的過程中,透過專業的引導與建議,做為個案溝通的榜樣與模範。
資源的整合與福利法令的認識。
課業輔導。
藉由課輔,瞭解個案目前學習的障礙與需求。
瞭解個案學業概況。
課業教導與引導。
個案短期處遇及評估。
評估個案需要與情況。
瞭解個案目前。
資料收集與機構行政之協助。
協助聯繫及資料蒐集。
協助文書及美宣等事務。
其他行政事項。
團體督導-每週一次(另得依實務狀況增加)。
工作上與團體相關事務之宣達、檢討、協調、回饋。
透過專業檢視現階段團體狀況。
對團體工作瓶頸予以引導討論與協助。
釐清、協調、擬定現階段團體工作目標與方法。
凝聚團隊工作動力。
個別督導-每三週一次(另得依實務狀況增加)。
1. 作業回饋與問題回應。
3. 倫理問題之討論與提醒。
5. 專業回饋。
觀摩(僅觀摩,不參與、不發言)。
1. 開案會談。
2. 開案評估會。
3. 個案階段評估會議。
其它:其它會議或協會其它服務工作觀摩。
營隊活動帶領。
1. 協助瞭解少年之心理與行為發展。
2. 提升與實務相關之理論與知識之學習。
3. 配合實務操作,增加實務工作技能。
實習生職前訓練:。
1.日期:另行通知(約安排在六月底)。
2.參與人員:全體實習生。
3.行程表:。
日期 第一天 第二天 上午。
10:00—12:00 實習生報到、機構介紹工作人員和實習生、實習內容介紹、實習時間確認、希望家園社工室業務介紹。 少年的特質與文化,少年司法流程與概況、社工專業倫理。 下午。
13:30—15:30 更生與希望家園的服務理念,協會各部門介紹,公設民營機構介紹。 分組、參與活動方式與暑期課程討論設計。 15:30—17:30 整理與佈置實習辦公室 賦歸。
九十八年七月第二或第三週日至八月第四週(主要實習時間:每週一至週五9:00~17:30),總計七~八週二百八十小時,如校方規定時數超過此標準,得延長實習乙週,如參加機構辦理之營隊時,需隨隊住宿。
實習作業。
營隊設計與團體計劃方案、實施記錄。
實習總報告:內容包括實習內容、學習方式、實習收穫、實習結果考 核、實習計劃之檢討、對機構之建議、對自己的建議、實習之體驗(於實習結束後下一週繳交)。
成績考評。
依各校標準,如校方無具體考核標準,依本會考核標準,考核項目如下:
一、出 席 率20%:遲到早退及出缺勤狀況。
二、工 作 態 度20%:1.主 動 性6%。
2.配 合 度6%。
3.團隊合作8%。
三、執 行 能 力20%:1.協調能力5%。
2.表達能力5%。
3.應變能力5%。
4.理論與實務配合5%。
2.實習日/週誌(週誌)10%。
3.方案設計與執行記錄10%。
4.實習總報告10%。
注意事項。
遵守本會工作守則。
除非不得已,不得請假。請假時數超過實習時數1/6以上者不予考核。
按時繳交機構指定之作業;為顧及案主權益及保密原則,交給學校督導之作業中,請避免提及少年姓名。
為避免困擾,不借手機、金錢及個人物品給學生,亦不私自贈予物品。
與學生可以有良好互動,敏銳地觀察學生對肢體接觸的反應。
參考書目(讀書會用)。
另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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