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地监理第一次工地例会程序

驻地监理第一次工地例会程序。

1、第一次例会在项目开工前召开,为参加各方搭建一个初次接洽平台,并为参建各方责、权、利关系明确进一步细化,为项目开工奠定良好基础。

2、职责分工。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总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建议建设单位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3、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结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 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时间、地点及主要问题;。

8)总监理工程师进行《项目监理交底》。

4、第一次工地例会的记录、标识及归档。

4.1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4.2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封面上突出"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标题,并按公司质量体系认证要求做文件标识,样板(见3—11—1);。

4.3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一式四份,一份建设单位一份送施工单位一份送总工办,一份留项目部存档保存,并在收发文件记录中登记。

纪要形式如下:

封面设置首页设置。

会签栏设置会议签到表(附到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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