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徒法不足以自行,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义重大。

一、 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概念创新及价值。

我们党历来重视政法队伍建设,在不同历史时期,公检法司工作人员为我国政治发展、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仅靠体制内政法队伍的力量,已经不能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不能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因此,全会在执法队伍司法队伍的基础上,又提出立法队伍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并将上述人员统称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法治工作队伍与政法队伍相比较,不仅是称谓、数量和职业的差异,更是属性的差别、理念的更新和法治模式的进步。首先,全会将立法队伍“增补”入法治专门队伍,有利于立法执法司法作为一个整体,更好地调节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规范社会行为;其次,全会将法律服务队伍纳入法治工作队伍,有利于统筹“朝”、“野”两种法治力量,发挥法治专门队伍作用的同时,调动社会中其他法律优势主体建设法治国家的积极性;再次,全会提出法治工作队伍中不同职业间的人才交流,能够促进法治工作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推进法治建设

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

1.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必然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既体现了法治国家的要求,即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又体现了中国特色,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对我国法治现状来讲,实现总目标的任务是极其艰巨的,这要求我们,必须在完善制度的同时,努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推进立法执法司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构建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最终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完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其他重大任务的人才保障。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其他五大任务,无论是立法执法司法、普法,还是依法领导,都需要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予以保障。

需要强调的是,在其他五大任务与不同类别的法治工作队伍之间,并不是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比如司法队伍,除了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外,通过司法审判、检察工作,发现法律规范存在的问题,能为科学立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供建议;通过行政诉讼,能监督、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案例的教育指引,能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通过司法实践,探索党与司法的关系,能为加强和改进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提供参考。总之,法治工作队伍虽然在属性上划分为不同类别,但其是作为一个整体,发挥综合性作用,促进其他五项重大任务的完成。

3.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

党的十八大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法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核心,如何在短时间内切实提高以法治水平为核心内容的治理能力,是摆在全党所有领导干部面前的迫切任务。但能力成长有其固有规律,需要一个学习、吸收和内化的过程,这一过程的长短,对我国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法治工作队伍涉及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众多方面,都是法治的重要组成内容,这就决定了法治工作队伍必然掌握法学理论、认同法学理念,熟悉法律条文,了解法律实施过程,他们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将会成为实现法治中国的专业力量。因此,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能为其他领域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挥引领和推动作用。

三、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

全会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目标,即“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完成这一目标,提出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三项措施。这三项措施在不同类别法治工作队伍中的具体要求也不尽相同:

1. 提高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立法执法司法法治专门队伍,负有严格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的重要职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施的重要主体,这决定了其必须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保持对社会主义制度、党和法律的忠诚,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恪守立法执法司法为民理念,使法律实施的每个环节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前提。

以律师为主体的法治服务工作队伍,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全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将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可忽视的力量,纳入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既是对其贡献的肯定,更是在政府与社会合作治理的理念下,对其政治地位的重新定位。这就需要广大律师坚持党的领导,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以法律服务工作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2. 提高法治工作队伍业务工作能力

立法执法司法队伍肩负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使命,要求的业务能力自然有别。立法队伍直接决定着立法质量,其应提高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能力,深入调查研究,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使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执法队伍应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司法队伍应在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加强法学理论素养,熟练掌握法律知识,提高缜密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准确适用法律能力,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律服务队伍应该通过专业化提高法律服务能力。法学专业划分非常分明,不同具体专业的法学理念、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等差异很大。专业化意味着专门化、精细化、优质化。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在整体上还没有走专业化的道路,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律师个体应由“全科律师”走向“专科律师”,为社会提供更为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3.提高法治工作队伍职业素质。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队伍作为法律的制定者,应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于立法全过程。执法队伍应秉持公正廉洁的基本素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司法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对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意义,《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对司法队伍的职业道德做了具体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对法律服务队伍的职业道德同样也做了规定,当前重要是的通过改善外在环境和内在约束力,把书面上的准则规范,落实为工作中的行为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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