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_程序_范围刍议

摘 要:修订后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已经2009年4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公安部107号令在消防监督检查执法的程序、内容和时限要求等方面都做了大幅度修改。此规定的出台,对于规范公安消防机构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消防执法水平,有着深远的影响。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关键词:监督检查;内容;程序;范围   消防监督检查是国家赋予公安消防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监督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因此,消防监督检查既是公安消防机构依照法律行使社会消防监督管理的一方职权,也是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基本手段。 一、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规定: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监督抽查时,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四)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五)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六)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公安消防机构对具有一定规模的下列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应当依法检查: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其他依法需要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的场所的部位、数量可以采取抽查的方式。第十二条有关条文也分别规定了对公众聚集场所申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如施工阶段的检查,室内使用建筑物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其次是施工结束工程投入使用涉及公众聚集场所时的检查,这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 毕业论文 二、消防监督检查程序:   消防监督检查程序是公安消防机构实施消防检查的步骤,是实施消防行政处罚之前必不可少的程序消防监督检查从行为起始到终结全过程一般包含两个程序,即消防监督检查程序消防行政处罚程序消防监督检查对象遍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涉及范围广。消防监督检查行为如果没有严格的法定程序来约束,消防监督检查职权可能被滥用。因此,有关程序规定是国家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是对执法机关和人员的约束。《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了以下程序:1、消防安全检查程序;(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的监督检查和对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等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群众性活动前的检查)2、责令当场改正程序,包括确认隐患存在的事实、填写《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当场送达并监督其改正;3、责令限期改正程序;改正程序参照第2条;4、重大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整改程序;5、责令停止举办程序;6、传唤程序;7、复查程序消防行政处罚则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所给予的惩戒和制裁。 三、消防监督检查的范围:   107号令中明确规定了“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抽查。”旨在对火灾隐患做出明确的界定。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1、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如上述的对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 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检查;2、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如检查工作中是否有违反本规定,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应当根据情况对其依法给予处罚;3、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4、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此类应在使用或开业前进行深入的消防检查;5、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根据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可以开展某一行业或某一方面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消防监督。根据第7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大量农村的富余劳动力和城市的失业人员很多都会选择从事个体工商行业,这是解决就业问题的非常重要渠道,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在政策措施上予以保障。因此,个体工商户会越来越多,而且一部分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具有相当大的火灾危险性。 代写论文   总结   综上所述,该规定对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人员的执法实践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消防监督人员要的较高的消防监督检查业务技能和广博的知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广泛性、专业性、时效性都很强的工作。因此它要求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具有娴熟的检查业务所需要的各种知识技能及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和管理能力,只有加强对消防监督检查必要性、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地不失时机地强化消防监督检查,从最大程度上努力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控制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金中伟.试析《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安全管理.2009. [2]季饶. 浅谈公安部107号令.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9. [3]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09.26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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