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公务员的360度绩效评估法

【摘要】传统公务员绩效评估多为单向评估,由于评估主体的差异性往往导致考核结果的片面性。

文章对公务员绩效评估引入360度绩效评估法,并将社会公众引入公务员绩效评估主体中,从而更加全面有效地反映公务员整体绩效,使其更好的为公众服务。

【关键词】公务员;360度绩效评估;优势    在我国公共部门公务员绩效评估由于存在不同的评估主体,以及各评估主体价值观、看问题的角度等方面也存在主体差异,由此产生的片面绩效认知,往往影响绩效评估的准确性。

因此,为避免单向评估所造成的主观偏差,并针对我国目前现行的公务员绩效评估结果难以真实有效地反映公务员自身绩效,以及其各自绩效公共部门整体绩效的贡献等问题,我们引入360度绩效评估法,其基本思想是从多角度对公务员进行评估,避免评估结果片面性。

通过360度绩效评估,部门可搜集到多方面的评估信息,从而从内外、正反、上下等多个角度,对公务员绩效提出较公正和符合实际评估标准和结果

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引入社会公众公务员整体绩效评估,这有助于各部门从更为广泛的角度督促公务员业绩的完成,使其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着眼于部门的整体绩效

因此,360度绩效考评可以多角度的审视公务员实际绩效,使绩效结果更为全面和客观,同时,它有助于集合各方的力量,促进公共部门内部以及公共部门与外界的合作与交流,不断发现、解决其存在的各种问题,使部门各种力量更好的整合,从而使公共部门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一、我国公务员360度绩效评估法的评估主体  (一)上级领导评估  《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考核的标准是德才兼备,即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对公务员进行全面评估,重点是评估公务员工作实绩。

公务员工作实际绩效的完成情况,其直接负责的上级领导是最清楚的。

因此,上级领导仍为评估的主要主体,而其评估重点主要集中在重要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业务改善的成果上。

通过客观业绩标准的达成情况,就可以评估公务员实际工作业绩。

(二)同事的评估  由于国家公务员是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特殊群体,这种特殊性使得对公务员绩效评估不仅包含对其实际绩效的考核,还包括其他方面的评估

公务员的日常行为中所表现出来的品德、能力等方面,那些朝夕相处的同事在工作过程中是比较清楚的,因此,通过同事的评价,可以更为全面地评价公务员实际工作绩效以外的其他方面。

(三)自我评估  公务员的自我评估绩效评估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公务员对自己的实际工作绩效的完成情况以及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与失误等情况是最为清楚的,通过自我评估公务员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工作中的失误和不足,在下一考核周期中进行改正,同时可以总结自己工作中的好的经验方法,为以后更完善的工作做必要准备。

(四)社会评估  由于传统的360度绩效评估仅仅关注公务员的个体绩效,难以判断个人对部门整体绩效的贡献,而社会评估整合了各方力量,可以更好地进行有效补充。

1.专家评估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以及评估主体自身在判断、决策以及个体利益等方面的局限性,对公务员的个体绩效评估往往融入很多主观因素,评估结果可能有失公正,因此专家的介入可以很好的弥补这一缺陷。

专家通常由某一领域的学术权威、公众、政府官员和办事人员等组成,他们可以通过设计调查问卷、评估的标准和形式,采取抽样的形势对公众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公众公务员工作的满意程度,并积极听取公众对于公共部门公务员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反馈意见,从而对公务员整体绩效进行评估,同时,利用专业方法,设计出各个岗位对整体绩效贡献的权重,通过权重的分配分别将其落实到各个公务员绩效评估中。

2.社会公众评估

该项评估主要针对那些直接与公众接触的公务员绩效进行评估,其目的主要在于评估公众对于公务员服务的满意度和服务效率的调查,如设计问卷,对公安局接待报案者的态度、立案速度和破案效率等方面进行公众满意度调查,以此评估公安局中相关公务员工作绩效,并由专业的机构统计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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