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物业前期介入三个形式

项目物业前期介入的三个形式

1、早期以顾问形式介入

规划设计阶段,由于设计人员难免会忽略物业日后使用的方便和管理的需要,从而会对物业以后的使用和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这就需要物业管理公司在前期介入时充当顾问予以提出,并在设计时就予以修正。

2、中期以监理形式介入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处于土建结构已封顶,工程进入到设备安装和内部装修阶段时以监理形式参与进来,主要是为了从管理的角度来熟悉线路、管道走向,以及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对设备安装进行熟悉和质量跟踪,要求其设计施工符合业主的利益、有利于以后的物业管理,以便日后更好地为业主提供服务。

3、晚期以管家形式介入

物业建设工程已基本结束,物业工程开始进行竣工验收和接管移交验收以及准备入伙和筹备开业阶段时,此时物业管理公司应以管家形式全面介入,从管理和运行的角度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的质量进行全面监控,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物业建成后给使用和管理服务带来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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