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治安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突发治安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1、目的:为商场发生突发事件时,能积极,稳妥处置,特制定本规程

2、范围:适用于各物业管理处。

3、盗窃、匪警应急处理

(1)队员在值勤中遇有(或接报)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偷)强行索取或毁坏公司和用户财物或威胁用户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保安员职责,迅速制止犯罪。

(2)当发生突发案件时,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同时立即通过通讯设备呼叫求援。

(3)所有持对讲机的保安员要听到求救信号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同时通知其他人员封锁出事地点出口,然后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4)若犯罪分子逃跑,一时又追捕不上时,要看清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并及时报告管理处,重大案件要立即拨“110”电话报警。

(5)有案发现场的(包括偷盗、抢劫现场)要保护好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不得让外人进入现场;在公安机关人员未勘察现场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能离开。

(6)商户所提供的所有情况,记录被抢(盗)物品及价值,询问商户是否有任何线索、怀疑对象等情况要在《值班岗位情况登记表》中记录。

(7)若是运动过程作案,没有固定现场的,对犯罪分子遗留下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应用钳子或其它工具提取,然后放进塑料袋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保安人员或其他人员的指纹等痕迹留在现场

(8)事主或现场人员受伤,要立即设法尽快送医院医治并报告公安机关.

(9)保安队长要书面的做好记录,并报告现场管理经理.

4、发现商户斗殴处理

(1)执勤中(以及商户投诉)发现商户之间有争吵、斗殴的现象时,要及时制止

(2)制止原则:劝阻双方住手、住口;。

(3)持有器械斗殴则应先制止持械一方;。

(4)有伤员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5)迅速报告现场队长及现场管理经理,由领导出面调解,如个人力量单薄,应请求增援;。

(6)在制止争吵、斗殴双方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向。

5、执勤中如果发现可疑分子处理

(1)门岗执勤发现可疑分子时,要审查证件,对持无效证件或说不出正当理由的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域;。

(2)巡逻执勤发现可疑分子时,要查验其证件,必要时带进办公室进一步审查

(3)发现的推销业务和散发广告的要坚决制止,并带到办公室审查,如证件齐全让本人写保证书一份,并把证件号码登记下,教育后放走。

(4)发现有做案嫌疑人要严格审查,必要时可送到派出所审查.

(5)在处理各类可疑人员时,不允许自己处理放人,更不允许敲诈、勒索、私自罚款。

(6)对于必须罚款的人由管理处决定并在《值班岗位情况记录表》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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