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25214]

油漆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施工场所,严禁吸烟,不准带火种(火柴、打火机等)。领用油漆、化工材料等易燃品,用多少领多少。应将用毕的油漆、化工材料等上盖归库,不得随意乱丢。

(2)要进行油漆作业时,严禁使用碘钨灯。喷漆作业时要戴好保护口罩,室内要打开门窗或用排风扇驱气,以减弱喷雾浓度。

(3)油漆仓库、配料房除应悬挂"禁止烟火"的标志外,并根据防炎要求设置消防器材,还应与其他生产建筑物隔离。

(4)所有沾染漆类及油类的旧盖纸、废纱头等物,应收集在有盖铁桶内,定期处理,以防失火。

(5)上班前对工具、脚手架、梯凳、跳板等,必须经过详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能使用

(6)在土建工程结束后,或脚手架已拆除情况下,使用倒挂梯时,绳钩要扎紧、挂牢,并检查后,方可使用

(7)油漆二层以上门窗时,安全不得栓在窗档上。

(8)操作含毒、酸、碱等腐蚀性的油漆、颜料、溶剂等,应遵守本规程安全生产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9)搬运玻璃时,应戴手套。

(10)安装玻璃时,一律带工具袋,严禁把小钉含在口里,以防吞入腹内,造成事故。并不准上下交叉立体作业,应采取流水作业

(11)裁下的玻璃条及碎块,禁止任意乱丢。

(12)玻璃未钉牢之前,不得中途停止,以防掉落伤人。

(13)门窗玻璃装配完后,应将插销或风钩挂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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