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学教师考务制度

高级中学教师考务制度。

为规范我校考务工作,严肃考纪、抓好考风、促进教风、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考务工作制度。

一、命题规则。

1.月考、期中考试与外校联考或本校教师自行命题,期末参加德兴市联考;。

2.考试通知后,由各科任课教师协商以确定命题人。命题教师按照考试大纲,结合学生实际,按照适度原则认真命题学生考试后班级学科平均分在以下范围内浮动:

分值 100分 120分 150分。

重点班 50—80分 50—100分 60—120。

普通班 40—70分 40—80分 40—90。

若成绩平均分不在此范围内,教师例会上给予通报,并扣5—10元。

3.命题教师需要按时校卷进行打印,或由任课教师按时交试卷教务处封存。教师未在规定时间内交样卷或试卷的,每延误一天扣10元。

二、监考纪律。

1.第一考试提前20分钟领取试卷后速到考场,核对学生座位号,并宣布考场纪律;其余场次考试提前15分钟领取试卷;领取试卷后应在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检查学生桌子是否反向,并是否整齐;收缴与考试有关的书籍;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并检查督促学生填写好班级、姓名、座位号,提醒学生开考铃响后才能答题。监考教师未收缴有关书籍、资料者,每场扣5元,如学生擅自换考试考场或座位,被巡考人员发现,则扣监考教师每人次2元。

2.两场监考中间时间紧张,监考教师应合理分工,做到装卷和领卷两不误;。

3.监考教师在开考时间(进考场)迟到,10分钟以内扣10元;10分钟以上扣20元;监考缺场,每场扣100元;私自调换监考,每场扣50元。监考教师不得让学生提前交卷,否则扣20元;。

4.监考应该严肃认真,如两人监考应一前一后,适当巡视;。

5.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谈笑、聊天、打瞌睡、抄题、做题、玩手机短信、打电话、批改作业或试卷;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否则每件次扣10元;。

6.严肃考纪、严防考场出现考生抄袭、传夹带、偷看、发短信等各类舞弊,监考教师应及时制止,并做好考场情况记录;。

7.若巡考人员发现学生舞弊而监考教师未发现,每次扣监考教师10元;。

8.学生全部交卷后,监考教师应核实试卷数量,按考生座位号顺序理好试卷学生缺考,应在缺考学生的空白试卷的密封内写上该生姓名、班级、座位号、并注明缺考字样),点数后,由监考教师附上考场记录,交考务办负责人,倒装、反装或错装试卷,每件次扣5元。监考教师漏掉学生试卷未收装,扣20元/份;。

9.考试期间,命题教师在该学科开考时上班,监考人员发现考试有关问题,及时与考务办联系;。

10.如发现其他违纪情况二以上未提及的,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三、改卷纪律。

1.改卷教务处统一规定时间、地点为准,不能擅自更改;。

2.流水改卷改卷组长在规定时间中领取试卷,组织改卷,并由组长在规定时间内将分数和试卷交回教务处改卷教师应服从组长的统一安排;。

3.期中、期末考试改卷应流水作业,珍惜他人劳动成果,阅卷过程中如出现明显误判、错判2—5人口10元,5人以上扣20元;。

4.改卷宜严肃认真,按标答评分,珍惜他人劳动成果,阅卷过程中如果明显误判、误判2—5人扣10元,5人以上扣20元;。

5.登分、统分错误每出现1人次扣1元;。

6.改卷过程中,如发现有雷同试卷应及时报告教务处,雷同试卷改卷教师提请,校行政会认定,如果5份以上试卷雷同,扣除本场监考教师50元;。

7.试卷在改完后,由教务处及时返还给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在两天内将试卷批改改中有误的地方及时送到教务处核实、更改,逾期不予更改;。

8.改完试卷后未按时送试卷、成绩至教务处,扣10元;。

9.教师学生参加阅卷,每提起20元;。

10.如果出现其他违纪情况而以上并未涉及的,由校行政会讨论决定。

四、说明。

1.英语听力,月考由命题教师负责播放录音;期中、期末考试,听力播放由考务办负责;。

2.考场布置应准时,布置到位,由教务处与政教处联合检查,在规定时间内班主任未布置,扣班主任常规津贴10元,布置不符要求(考务会上由教务处宣布布置要求),扣2元,由此影响考试则经校长室后追究相关责任;。

3.考务办负责试卷的发放、装订,混合考场有不同科目的试卷,宜分开装订;。

4.考务办相关人员因工作失误而影响考试的正常进行,则扣除相关人员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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