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00分)、 平安稳定工作(0分)、发生案件计3分发生计分

发生群体性事件计3分。

发生扣分发生重群众性事件不计分

3、发生上访计3分。

重活动期发生进京赴区、盟非正常访不计分其他发生进京赴区、盟非正常访每人次扣分

发生(生产、交通、火灾)事故计3分。

发生般事故每起扣分发生重特事故不计分

5、发生人员(含聘用人员)犯罪计3分。

发生每人次扣分

6、发生人员(含聘用人员)被治安处罚计分

有被治安处罚每人次扣05分。

7、发生各类重人员违法犯罪发生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计分

发生计分

8、发生单位人员及属信奉和传播非法宗教计分

发生计分

二、责任制落实情况(5分)、成立综治维稳防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年初对综治维稳防工作作出部署按参加综治、维稳、防工作会议计3分。

少项扣分

、领导机构下设综治办由分管副职兼任主任配备名以上(含名)专兼职综治干部计3分。

缺项扣分

(各单位请必责任状收到周向我镇上报领导机构组成人员件及专兼职综治干部名单和系方式。

)。

3、综治办有办公场所综治维稳防工作档案齐全、分名别类、装订成册计3分。

少项扣分

综治维稳防工作领导组每季召开次工作例会计分

少次扣分

5、制定了年综治维稳防工作要年终有总结及上报有关综治维稳防工作请、报告、信息、验材等件和计分

少项扣分

三、工作开展情况(0分)、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创建有总规划认真组织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计分

少项扣分

单位建立了安全保卫制并落实到位健全群访群治组织重要害部位视屏监控等技防、物防措施落实到位计3分。

少项扣分

3、辖区或者单位部各类重人员底数清有、教、管、控责任人教管控措施到位台账健全计3分。

缺项扣分

、有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签订综治维稳防目标管理责任状且半年检次计分

缺项扣分

5、综治和平安宣传月活动有安排参与了集宣传活动有总结汇报计3分。

缺项扣分

6、建立了综治维稳责任人实绩档案并上报年终上报了述职报告计3分。

缺项扣分

7、社会治安重地区排整治行动有方案、有工作措施、有面总结汇报、报表按计分

缺项扣05分。

8、落实“四纳入”工作年开展了反邪教警示教育至少两次计分

少开展次扣分

9、成立矛盾节纠纷排调处组织定期开展排对排出问题明确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矛盾纠纷排调处台账;行业矛盾纠纷排调处效计3分。

缺项扣分

0、重节庆和会议期落实了安全稳定措施开展了公共安全稳定隐患排对排出问题及上报并切实进行了整改特防期结束二天报特别防护报告单。

发生任何问题计3分。

缺项扣分

、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涉稳问题排、报告、处置机制计分

少项扣分

、牵头或者配合有关部门搞流动人口管理、矛盾纠纷排、校环境治理、国安全人民防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护路护线、禁毒、反假币等列综治考核围工作计分

缺项扣分

3、建立信访责任制落实领导包案制及处理信访并建立台账计分

少项扣分

、创新社会管理有特色并及形成材上报计分

四、加分项目(5分)综治工作验或抓综治工作特色情况区级以上刊登每加5分;盟级每加5分。

配合达镇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依据实际情况加5分。

五、附则;发生般群体性事件、般刑事案件、参与非法宗教组织及活动较安全事故我镇建议旗综治办给予黄牌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取消单位评先格。

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造成恶劣影响政治、刑事案件进京赴区非正常访、重群体性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重特安全事故领导班子成员违法犯罪、重部人员犯罪、参与非法宗教组织及活动影响较。

我镇建议旗综治办予以票否。

3;评分标准90分实绩突出80分89分比较突出70分79分实绩般69分以下实绩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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