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曝光失踪纳税人

近日,武汉市国税局在《武汉晚报》上对528名失踪纳税人予以公告曝光

这是该市国税局在建立对失踪纳税人实行定期在媒体公告曝光制度后首次在媒体公开报道。

毕业论文网   在曝光的528名失踪纳税人中,大部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少数为一般纳税人

这些失踪纳税人中,欠税最多的是武汉世欣商贸有限公司,高达28万元;欠税最少的只有100多元。

公告8个城区的失踪纳税人中,桥口区最多,有182个经营户,主要是汉正街的经营者。

外国人也有“失踪”的。

在市国税局涉外分局公布的7个失踪纳税人中,一个注册为“欧斯特皮革工业品武汉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代表克劳斯系外国人,税务机关多次到注册地址寻找,都未找到此单位。

武汉市国税局失踪纳税人的确认是:已在国税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事先未告知所在地的国税机关,连续3个月或连续两个所得税申报期未进行纳税申报的,被列为失踪纳税人

在国外,若纳税人税务机关认定为“失踪纳税人”,终身都不能作为企业法人存在。

在我国,虽然《税法》没有明确这样规定,但该市国税部门此次采取公告曝光的形式就是希望失踪纳税人重视自己的“经营生命”和信誉,主动现身,补缴欠税

武汉市国税局采用的“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自动将符合失踪纳税人条件的名单挑出来,再由税务人员逐一到注册地点、工商、街道、居委会等单位查找,仍未找到任何下落,才列入公告曝光名单。

此次公布的528名失踪纳税人,是税务人员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寻找后,仍然查无下落的人员。

失踪纳税人公告期为30天。

公告期内主动改正者,可从轻处罚;公告期内由国税机关追查到的纳税人,从严处罚;公告期满仍未追查到的纳税人或偷逃税收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失踪纳税人,将由税务稽查部门立案追查

对非正常户自认定之日超过一年的,按规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对认定为非正常户后又重新在该市转为正常户的纳税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罚。

由被公告失踪纳税人开出的增值税专用票,声明作废。

目前,武汉市国税机关已建立纳税人管理档案,其中失踪纳税人管理档案是重要组成部分,档案全面反映了对失踪纳税人实施管理的全过程。

在管理中失职、渎职或与失踪纳税人串通一气,相互勾结,造成虚假失踪案件的,无论单位和个人,都将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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