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三期评定标准】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 围 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原则、方法和容。
标准适用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纠纷案件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
定义 标准所指“三期”是指人体损伤受伤人员所休息、营养和护理分别称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
休息期 休息期(亦称误工期、医疗休息期)是指人体损伤接受医疗及功能康复不能参加般工作、学习、活动。
营养期 营养期(亦称营养补偿期)是指人体损伤要补充必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
3 护理期 护理期(亦称护理陪护期)是指人体损伤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生活不能理要他人助。
3 总则 3 目 标准人体损伤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提供依据。
3 评定原则 人体损伤休息、营养、护理期限评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体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头部损伤 头皮损伤 头皮擦挫伤 头皮擦挫伤休息-5日营养 -7日无护理。
3 头皮裂伤 钝器创口长6或者锐器创口长8休息5-30日营养-7日护理-7日。
钝器创口长≥6或者锐器创口长≥8休息5-60日营养7-5日护理-7日。
撕脱面积≥5%伴失血性休克休息90-0日营养60日护理30-90日。
颅骨骨折 颅盖骨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30-60日营养5-30日护理5日。
颅底骨折合并脑脊液漏、颅神损伤休息60-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颅底骨折合并脑脊液漏手术修补休息90-0日营养60日护理30-60日。
3 脑损伤 3 脑震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脑震荡休息30-60日营养5日护理5日。
3 脑挫裂伤(包括蛛膜下腔出血) 脑挫裂伤不伴神系统阳性体征休息30-9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脑挫裂伤伴有神系统阳性体征休息90-8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
33 颅血肿(包括硬膜外、下血肿和脑血肿) 颅血肿不伴神系统阳性体征休息30-9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颅血肿伴有神系统阳性体征休息90-8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颅血肿手术治疗休息90-8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90日。
脑损伤遗症 外伤性癫痫 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发作平每月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每月四次以上或发作平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每月三次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三级)休息原损伤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日营养原损伤条款基础上加90日治疗期护理原损伤终身部分护理依赖。
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发作平每三月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每月二次以上或发作平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每月次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五级)休息原损伤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日营养原损伤条款基础上加90日护理0-70日。
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发作平每六月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发作平每周二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每二月次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七级)休息原损伤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日营养原损伤条款基础上加90日护理80-0日。
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发作年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发作平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每六月二次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九级)休息原损伤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日营养原损伤条款基础上加90日护理0-50日。
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以上改变(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十级)休息原损伤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日营养原损伤条款基础上加90日护理60-0日。
外伤性智力缺损或者精神障碍 极智力缺损(智商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理(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级)休息原损伤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日营养原损伤条款治疗期护理原损伤终身全部护理依赖。
重智力缺损(智商3以下)或精神障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二级、三级)休息原损伤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日营养原损伤条款治疗期护理原损伤终身部分护理依赖。
智力缺损(智商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或要助(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四级)休息原损伤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日营养原损伤条款治疗期护理原损伤终身部分护理依赖。
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要指导或者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份日常生活要助(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五级、六级)休息原损伤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日营养原损伤条款护理0-50日。
轻智力缺损(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七级、八级、九级)休息原损伤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日营养原损伤条款护理60-0日。
3 脑外伤肢体功能障碍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级)休息原损伤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日营养原损伤条款基础上加90日治疗期护理原损伤终身全部护理依赖。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级以下)或者偏瘫 (肌力级以下)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或者偏瘫(肌力3级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二级、三级)休息原损伤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日营养原损伤条款基础上加90日治疗期护理原损伤终身部分护理依赖。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级以下)或者偏瘫(肌力级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四级)休息原损伤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日营养原损伤条款基础上加90日护理期可根据实际治疗情况确定。
偏瘫(肢以上肌力级以下)或者单瘫(肌力级以下)偏瘫 (肢肌力3级以下)或者单瘫(肌力3级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五级、六级)休息原损伤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日营养原损伤条款基础上加90日护理0-50日。
偏瘫(肢肌力级)或者单瘫(肌力级)(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七级)休息原损伤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日营养原损伤条款基础上加90日护理60-0日。
5 面部损伤 5 颌面部损伤 5 颌面部软组织损伤 颌面部软组织擦挫伤休息-5日营养-7日无护理。
颌面部软组织挫裂伤创口累计长35休息5-30日营养-7日护理-7日。
颌面部软组织挫裂伤创口累计长≥35休息5-60日营养7-5日护理-7日。
5 颧弓、颧骨骨折 颧弓、颧骨骨折无移位休息30-60日营养30日护理5-30日。
颧弓、颧骨骨折有移位休息60-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日。
53 上、下颌骨骨折 上颌骨骨折休息30-80日营养60日护理5-30日。
上、下颌骨双骨折休息90-8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日。
L rⅡ、L rⅢ型骨折伴有复视等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休息期长至评残日前日。
做颌固定治疗不能进食休息30-80日营养90-0日护理30-60日。
5 颞下颌关节损伤 颞下颌关节脱位休息30-60日营养30日护理5日。
55 腮腺及导管损伤 非手术治疗休息30-60日营养7-5日护理7日。
56 面神损伤 面神损伤休息30-90日营养7-30日护理7-30日。
面神损伤留有遗症行整形手术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休息期长至评残日前日。
5 口腔损伤 5 牙槽骨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5-30日营养5-30日护理7-5日。
53 眼部损伤 53 眼睑损伤 眼睑血肿休息7-5日无营养无护理。
眼睑裂伤致上睑下垂休息30日-90日营养7-5日护理7-0日。
眼睑裂伤致闭合不全休息30日-90日营养7-5日护理7-0日。
眼睑裂伤致睑外翻休息30日-90日营养7-5日护理7-0日。
泪囊损伤、泪管损伤、泪损伤、鼻泪管损伤休息30-90日营养-7日护理7-5日。
泪器损伤手术治疗无效引起溢泪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休息期长至评残日前日。
结膜损伤遗有睑球粘连伴眼球运动障碍休息30-90日营养5-30日护理30-5日。
53 角膜损伤 角膜擦挫伤休息5-30日营养7-5日护理7-5日。
535 虹膜睫状体损伤 虹膜损伤致瞳孔变形休息30-60日营养7-5日护理7-5日。
角膜血染行角膜移植术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休息期长至评残日前日。
536 晶状体损伤 晶状体脱位休息30-90日营养7日护理7-0日。
537 玻璃体损伤 玻璃体脱离休息30日营养7日护理7-5日。
玻璃体疝、玻璃体脱出休息30-90日营养5-30日护理5-30日。
538 眼底损伤 视膜震荡休息30-60日营养7-5日护理7-5日。
539 眼球摘除 损伤眼球即刻摘除休息30-60日营养5日护理0-30日。
损伤治疗摘除休息60-80日营养5-30日护理30-60日。
530 眼异物 眼异物取出休息60-0日营养5-30日护理5-30日。
53 眼眶损伤 软组织损伤休息5-30日营养5日护理7-5日。
53 眼外肌损伤 非手术治疗休息30-60日营养5日护理5-30日。
5 鼻部损伤 5 鼻损伤 鼻骨线形骨折休息5-30日营养7日护理-7日。
55 耳部损伤 55 外耳损伤 外耳软组织损伤休息-60日营养-5日护理-7日。
553 听骨链损伤 听骨链损伤休息30-0日营养7-5日护理7-5日。
55 耳损伤 迷路震荡休息60-0日营养7-5日护理7-30日。
555 颞骨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90-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6 四肢骨折 6 上肢骨折 6 锁骨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60-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6 肩胛骨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60-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63 肱骨近端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60-8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6 肱骨干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90-8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手术治疗休息90-300日营养30-60日护理60-90日。
65 肱骨髁上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90-8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66 肱骨髁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90-8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67 桡骨头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60-9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68 尺骨鹰嘴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60-9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骨折遗有创伤性关节炎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休息期长至评残日前日。
69 尺骨、桡骨干骨折 尺骨或者桡骨骨折休息60-8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骨折并发桡骨头或者下尺桡关节脱位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休息期长至评残日前日。
60 桡骨远端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60-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6 腕骨骨折 舟状骨骨折休息90-8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舟状骨月骨周围脱位休息0-8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骨折发生无菌性坏死或者创伤性关节炎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休息期长至评残日前日。
6 掌骨、指骨骨折 掌骨骨折休息0-9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6 下肢骨折 6 股骨颈骨折(囊) 非手术治疗休息0-360日营养30-90日护理0-80日。
手术治疗休息80-360日营养30-90日护理90-50日。
股骨颈骨折发生股骨头坏死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休息期长至评残日前日。
6 粗隆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80-70日营养30-90日护理0-80日。
63 股骨干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90-80日营养30-90日护理60-0日。
6 股骨远端骨折 股骨髁上骨折休息90-80日营养30-90日护理60-0日。
65 髌骨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60-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66 胫骨平台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90-50日营养30-60日护理60-90日。
骨折发生创伤性关节炎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休息期长至评残日前日。
67 胫骨、腓骨干骨折 胫骨骨折休息90-8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90日。
胫腓骨双骨折休息0-8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90日。
骨折并发筋膜隙综合征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休息期长至评残日前日。
68 踝部骨折 单踝骨折休息90-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69 距骨骨折 距骨骨折休息90-80日营养30日护理60-90日。
骨折不愈合、创伤性关节炎、距骨缺血性坏死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休息期长至评残日前日。
60 跟骨骨折 不影响距下关节骨折休息90-80日营养30日护理60-90日。
6 足部骨折 跖骨骨折或跖跗关节骨折脱位休息60-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除距骨、跟骨外其他跗骨骨折休息60-9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63 关节损伤 63 肩关节脱位 非手术治疗休息60-9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63 肘关节脱位 非手术治疗休息30-6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633 髋关节脱位 非手术治疗休息90-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90日。
63 其他关节脱位 胸锁关节脱位休息60-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跗足关节骨折脱位休息60-80日营养30日护理30-90日。
635 膝关节脱位、韧带损伤 膝关节脱位、韧带损伤休息90-70日营养30-60日护理60-90日。
636 膝关节半月板损伤 膝关节半月板损伤休息30-9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7 骨盆及脊柱损伤 7 骨盆骨折 稳定型骨折休息60-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不稳定型骨折休息0-8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90日。
7 脊柱损伤 7 脊柱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90-50日营养60日护理60日。
7 脊髓损伤 脊髓震荡休息30-6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脊髓挫伤或者压迫休息50-360日营养90日护理0-80日。
脊髓损伤遗留感觉运动功能障碍等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休息期长至评残日前日。
73 外伤性椎盘突出 非手术治疗休息60-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7 椎弓根崩裂、滑脱 非手术治疗休息90-0日营养60日护理60-90日。
8 周围神、血管损伤 8 周围神损伤 周围神(桡神、正神、尺神、胫神、腓总神、股神等)损伤休息90-80日(长至评残日前日)营养30-60日护理30-50日。
8 四肢血管损伤 四肢主要血管损伤(肱动脉、肱动脉、尺动脉、桡动脉、股动脉、腘动脉等)休息30-0日营养7-30日护理7-60日。
血管损伤严重感染、肢体末端缺血坏死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休息期长至评残日前日。
83 肢体离断伤 断肢休息90-0日营养60日护理30-90日。
断肢(指)再植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休息期长至评残日前日;安装义肢护理期可酌情延长。
8 肢体软组织损伤 软组织擦挫伤面积6%休息-5日营养-7日无护理。
软组织擦挫伤面积≥6%休息5-60日营养7-30日护理-7日。
疤痕挛缩影响肢体功能休息30-9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9 颈部、胸部损伤 9 颈部损伤 9 颈部皮肤裂伤 单创口长5或者多创口累计长8休息5 30日营养-7日护理-7日。
单创口长≥5或者多创口累计长≥8休息5-60日营养7-5日护理-7日。
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功能休息90-8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9 甲状腺、甲状旁腺损伤 甲状腺损伤休息5-60日营养5-30日护理5-30日。
甲状旁腺损伤伴有功能减退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休息期长至评残日前日。
甲状腺损伤伴有喉返神损伤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休息期长至评残日前日。
9 胸部损伤 9 胸腹部软组织损伤 软组织挫伤面积6%休息-5日营养-7日无护理。
软组织挫伤面积≥6%休息5-60日营养7-30日护理-7日。
单创口长0或者多创口累计长5休息5-30日营养-5日护理-7日。
单创口长≥0或者多创口累计长≥5休息5-60日营养5-30日护理-5日。
9 肋骨骨折 -3根骨折休息30-90日营养5-30日护理7-5日。
93 胸骨骨折 闭合性骨折休息60-90日营养5-30日护理5日。
9 气胸 量气胸(肺压缩3以下)休息30-60日营养7-5日护理 7-5日。
量气胸(肺压缩3以下)休息60-90日营养5-30日护理5-30日。
量气胸(肺压缩3以上)休息90-0日营养30-5日护理30日。
95 血胸 量血胸(胸腔积血500L以下)休息30-60日营养7-5日护理 7-5日。
量血胸(胸腔积血500L-500 L)休息60-90日营养5-30日护理5-30日。
量血胸(胸腔积血500L以上)休息90-0日营养30-5日护理30日。
96 肺损伤 肺挫伤休息30-90日营养5-0日护理5-0日。
97 气管、支气管损伤 非手术治疗休息60-9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98 食管损伤 机械性休息60-9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90日。
食管损伤遗留狭窄影响进食手术治疗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休息期长至评残日前日。
99 心脏损伤 非手术治疗休息60-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90 胸导管损伤 非手术治疗休息60-9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90日。
9 纵隔气肿、脓肿、感染 非手术治疗休息60-9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93 女性乳房损伤 乳房损伤休息30-60日营养7-30日护理-5日。
9 胸部挤压伤 胸部挤压伤休息30-9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0 腹部、盆部损伤 0 腹部损伤 0 肝脏损伤 非手术治疗休息30-60日营养30-60日护理5-30日。
0 脾脏损伤 非手术治疗休息30-90日营养30-60日护理5-30日。
03 胰腺损伤 非手术治疗休息60-9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日。
0 胃肠损伤 非手术治疗休息30-60日营养30-60日护理5-30日。
05 胆道损伤 胆囊破裂休息30-6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日。
06 肾脏损伤 非手术治疗休息30-9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日。
0 盆部损伤 0 膀胱、输尿管、尿道损伤 膀胱、输尿管、尿道挫伤休息5-30日营养5日护理5-30日。
膀胱、输尿管、尿道破裂休息30-9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遗留输尿管、尿道闭锁等遗症手术治疗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休息期长至评残日前日。
0 卵巢、输卵管、子宫损伤 卵巢、输卵管、子宫挫伤休息5-30日营养5日护理5-30日。
卵巢、输卵管、子宫破裂休息30-9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05 阴囊及容物损伤 阴囊血肿或者鞘膜积血休息5-60日营养7-30日护理7-30日。
06 外阴、阴道损伤 外阴、阴道挫伤休息-30日营养-5日护理-7日。
外阴阴道组织缺损休息30-60日营养5-30日护理30-60日 其他全身性损伤 烫伤 轻烫伤休息5-3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特重烫伤或者伴有有其他系统并发症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休息期长至评残日前日。
附则 对些损伤恢复期比较长但已进入调程序或诉讼程序休息期评定其上限可以至伤残评定前日般不超月。
多处损伤般以“三期”较长损伤主并结合其他损伤期限综合考虑不能将多处损伤“三期”进行简单累加。
3 受伤人员损伤实际“三期”低标准规定期限按实际发生“三期”计算。
由体差异、潜疾病等因素介入导致“三期”有所变化评定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综合评定“三期”。
5 遇有标准以外损伤应根据实际治疗情况或者比照标准相类似损伤所“三期”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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