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制度的构建之研究

【摘 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城市低收入人群住房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相对而言,城市低收入者不能参与到住房交易中,进而导致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问题随着市场化进程加快,同时城市低收入住房保障效果较为不良好。

另外,广大低收入人群能够享受到的住房保障具有局限性。

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对低收入人群住房保证制度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本文将针对城市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制度构建进行针对性研究。

毕业论文网   【关键词】城市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制度;具体分析   一、当前城市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面临的现状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发展较慢,处于初始阶段。

对于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制度来讲,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定的偏差,进而造成整体效果并不是十分良好。

另外,在广大城镇低收入者中能够拥有住房保证的少之又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内容:   1.入住者并不是以低收入者为主   就整体而言,对于低收入家庭的界定,从理论角度到实践中并没有实质性明确。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发生销售对象失控这样的情况发生。

一些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并不是低收入人群

2.房价过高,进而导致低收入人群承担不了   相对而言,以经济适用房为例,与商品房的价格相比要低的多。

但实际上,在同一地段中,经济适用房仅仅比商品房低出 10%~20%。

这样的数据表明,房价过高,进而造成大部分低收入者不能购买住房进而被拦截在市场门外。

3.小户型住房十分少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开发商,为了满足自身的实际需求,获得较高的利润。

对一些小户型住房,不予以开发,而将眼光着眼于高收入以及中上等收入人群中。

因此。

导致出现了140左右平方米的房子,最终成为了经济适用房,同时也造成中低收入者没有能力进行购买。

4.保障面十分狭窄   从当前一些规定以及做法中看,廉租住房在分配对象上主要以城市户口双困难户家庭为主。

另外,从低收入群体定义为主要出发点,在当前社会条件下,到城市打工或者是进城民工等,是不能忽视的住房低收入群体。

住房问题应受到重视,如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进而城市发展将带来严重影响。

5.收入线具有模糊性,不能明确划分   对于个体家庭收入是难以测定的,另外,各地区最低生活标准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进而收入线的制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性。

在一定程度上讲,收入线划分不明确,最终对住房分类供应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6.享受机会存在着不均等的现象   相对而言,廉租住房在数量上具有局限性。

廉租住房的实际分配对住房保障制度自身的公平性,具有决定性作用。

以青岛为例,针对廉租住房的分配,主要利用摇号这样的方式进行分配。

这样的方式,在表面上看具有一定的公平性,但将这样的方式运用在住房保障之中,是一种人为制造的不公平。

7.推出机制没有形成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廉租住房其房源是十分缺少的,假如租户入住其中,进而拥有了使用权,导致大部分租户是不愿退出的。

在青岛市,廉租住房具有明确性规定,要求在每年对租户资格进行复核,只有具备相关条件者,才能进行续租。

如果存在不符合条件的人群,将搬出廉租住房,或者是依照市场租金进行计租。

假如不符合条件人群,坚持自己的想法,不能搬出廉租住房,政府对其处置还没有较好的办法。

8.容易造成一定社??问题出现   对廉租住房的集中修建,将导致低收入集中居住,进而造成一些社会问题的出现。

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从治安角度上讲,廉租屋主要是以贫困家庭为主。

这类家庭一般没有稳定工作,进而容易形成治安隐患。

(2)从心理上讲,对于居住在廉租住房者中的人群,其与社会大众存在着心理隔阂,进而阻碍该群体的良好发展。

(3)从儿童成长上讲,大多数贫困家庭文化水平较低,子女在成长中,受相互影响。

进而导致不能接受先进文化的熏陶,最终对小孩成长具有负面影响。

二、导致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现状的分析   1.住房保障在对象界定上缺乏明确性   依照国际通用作法,对于一般家庭而言,其收入划分为几个层次,主要是高收入者、中等偏高以及中等和偏低等。

相对于高收入以及低收入等其占有部分较少,而中等偏高以及中等和中等偏低占有部分较多。

而在中国经济适用房中,对其受益者,究竟是高收入以外人群,或者是中等偏低人群,没有明确性划分。

2.经济适用房价格缺乏有效的监控   对于经济适用房来讲,其价格形成具有一定的特点。

在一定程度上讲,与商品房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同时,与福利房又有较大的不同。

住房价格与住宅市场价格形成一种住房价格新“双轨”。

这样的双轨价格的存在,不仅对价格杠杆在房地产价格市场调节具有阻碍性作用,同时对土地资源的分配也具有负面影响,最终对住房二级市场交易带来了一定的阻碍。

3.政策目标十分不清晰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大部分居民都归属于中低收入群体。

对于政府来讲,如果向大部分人群提供相关的优惠房产,是缺乏财力承担减免优惠的。

除此之外,假如经济适用房被购户过渡到自己名下,将成为其资产。

即使该户在今后发展中拥有较高的收入,最终进入到高收入者行列之中,但其是可以享受到政府一些福利资源的。

因此,对于这样的情况,政策目标是十分不清晰的,缺乏明确性规定。

4.一些产业发展具有不协调性   从当前房地产发展情形讲,其发展速度存在着不协调的情况。

中国城市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制度,在起初就存在着不健全这样的情况,进而出现问题也是意料之中的。

要想在真正意义上能够将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问题落到实处,不能局限于公共住房

应对社会保障制度不能的完善,同时需要社会各界进行有效的协调。

三、城市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制度构建   1.将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进行构建   对于经济适用房来讲,主要是以中低收入者为核心,具有着商品性的特征,同时还具有保障性这样的性质。

在一定程度上讲,商品性表现具有商品房具有的所有特性,能够被用于劳动产品进行交换。

另外,保障性销售对象主要是以低收入家庭为主。

因此,在新的形势下,要处理好经济适用房制度,就应处理以下环节:   (1)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

经济适用房中,其目标对象主要是以城镇种地收入家庭为核心。

根据国情,大多数居民都能受益。

这样的保障代表着国家在经济适用房的实际投入,成为了一种社会福利。

在实际上讲,中低收入消费水平具有较大的差异,能够负担经济适用住房的,主要是以中等收入以及中等收入以上群体为核心,低收入家庭购买者占有较小的比例。

在这些群体中包含了下岗职工以及购买能力不足的人群

(2)在经济适用房供应中,政府的定位,根据经济适用房特征的全面认知,将经济适用房政策进行实施,对社会发展具有稳定性。

同时,还能刺激生活上的消费,最终促进经济快速增长。

在一般意义上讲,政府能够有效弥补市场机制不能发挥的作用。

换言之,经济适用房是一种具有保障性的住房

在这样的背景下,针对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应是归属于政府行为,其实际供应应是政府福利行为。

因此,在现有条件下,经济适用住房的实际投资以及配套等,应由政府机构进行统一实施。

2.廉租住房制度的构建   廉租住房主要是以政府为主,进而住房领域中,将社会保障职能进行实施。

主要是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普通住房,其租金十分低廉。

另外,对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进行改善。

要想将廉租房制度进行有效构建,应处理好相关环节。

(1)廉租住房的实际保障对象。

在当前地区,其廉租对象主要是以最低收入家庭,或者是需要保障的特殊家庭为核心。

在进行实践过程中,一些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主要是城镇低收入者,或者是住房特困户,也被称为“双困户”。

(2)廉租住房的具体房源。

低收入家庭进行承租的住房,其??与人民政府规定相符合。

另外,社会捐赠的一些住房,其与廉租住房标准相符合。

或者是由政府出资,进而购置的一种廉租住房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新的形势下,城市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面临着一定的难题,针对这样的情况,应提出相关解决措施,这样才能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障

同时,对促进保障住房建设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能够将改善民生以及经济发展难题进行解决,最终满足低收入人群实际需求。

参考文献:   [1]黄艺红,周玉梅.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体系的构建及反思[J].学术交流,2012,(06):139—142.   [2]金雪娇.浅谈城市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制度[J].低温建筑技术,2010,32(05):111—113.   [3]朱玲怡.浅谈城市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制度[J].现代商业,2010,(15):196+195.   [4]魏珊,滕晓浩.构建城市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制度的思考[J].生产力研究,2016,(09):152—153.   [5]滕晓浩.城市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制度研究[D].武汉大学,2015.   作者简介:   王建春(1966―),女,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族:汉,职称:经济师,学历:本科,研究方向:城镇低收入群体救助体系研究。

2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