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阻碍了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

“这一年多来附近新增了好几条公交线路,各种价位都有,家里的管道煤气也改换了天然气,报修电话比以前好打多了,但上门服务态度还是老样子,水价、暖气费倒是开始涨了,不过价格倒还算可以接受。”家住北京方庄小区的史大妈恰巧在入世前夕退休,曾在某部委后勤部门任职的她很准确地把这些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 关的行业表述为“市政公用事业”。

所谓“市政公用事业”,是指建设部“三定”方案中所规定的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市容和环卫等行业,它们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业的重要内容。

市场化公用事业改革必由之路。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李东序在详细分析WTO相关协议中涉及市政公用行业的内容之后说,尽管我国市政公用行业的分类与国际惯例存在差异,但在我国政府承诺的各项条款中,对这一领域并没有特别的承诺或对外商有特别的限制,即并没有要求得到特别的保护,“也就是说我国市政公用行业今后的发展必须与国际接轨, 遵循国际规律,公平地接受竞争和挑战。”他表示,入世后经济全球化和竞争加剧的现实将会对我国市政公用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如何面对外来竞争压力,从战略性高度积极调整我国市政公用行业的发展思路,加快市场化进程,主动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是需要深入研究和思考的问题。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副部长冯飞的眼里,入世一年多来这个行业最明显的变化莫过于非国有资本攻城略地和价格听证制度热潮迭起。

有关资料表明,早在90年代初期,一些地方政府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已经掰开门缝让民间资本参与其中,但由于国家相关政策并未明朗,地方公用事业改革只能“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入世后的短短三个月内,国家计委《“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印发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 见的通知》、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相继出台,文件中明确指出要加快公用事业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逐步放宽对非国有经济的准入限制;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鼓励和引导外资和民间投资参与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道路、桥梁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以前被列入外商禁区的大中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也开始向非国有资本抛出绣球,不过前提是仍需中方控股。此后我国各地政府开始大规模掀起城市公用事业领域开放热潮,外资、港资、民间资本纷纷抢滩内地市场,其中以城市供水、供气等管网设施最受青睐,而在入世之初国家某部委的一项专题研究报告中还声称绝大多数外商不会投资这类项目。

同样,虽然公用事业价格听证制度早在1997年底就现身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23条,但直到入世后这一制度在公路、铁路春运价格调整中才“火”起来,真正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冯飞表示,“虽然它还有信息的进一步公开、运营成本的真实性完备性、听证之后价格决策过程的披露等很多亟待完善的地方,但和以往相比,这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他认为,引发这些变化的原因既有入世政府、投资者和民众带来的观念上的撞击,也有城市公用设施建设资金缺口造成的压力,但最根本的推动力量还是来自于市场。在这一领域,长期以来一直是由政府投资建设、财政补贴运营,国有企业一统天下,机构臃肿、效率低下、亏损严重、服务意识淡漠等政企不分的弊端不胜 枚举,而来自市场的声音则对提高市政公用事业服务质量、降低运营成本、打破行政垄断传达了变革求兴的指令。

阻碍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

虽然明确了改革方向,但李东序并不讳言,与其他工业类、服务类行业相比,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程度偏低,改革的难度也很大。

他认为这种难度与我国市政公用行业的特点和现状有关:一是该行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公用性和公益性的特征;二是投资大、回收期长,再加上管网运营的自然垄断性,其市场化和竞争程度相应较低;三是由于这些产品和服务具有长期性和普遍性,其价格的形成和调整涉及到大多数居民的利益,不可能 完全按照供求规律行事,价格机制不灵活;四是由于涉及到大多数城市居民的利益,以及消费群体的利益诉求不同,政府和社会舆论常常会对相关企业进行“道义上的说服”或行政上的干预,影响了企业的自主经营权。

2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