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监测管理制  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必须对患者开展医院感染监测以掌握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多发部位、多发科室、高危因素、病原体特及耐药性等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应当采取科学监测方法进行全面综合监测

每月对监测进行汇总、分析每季向院长、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管理组)面汇报和反馈。

3 每年对监测进行评估开展医院感染漏报调调样量应当不少每年监测人数0%漏报率低0%。

医院感染病原体分布及其抗感染药物敏感性进行监测

5 有条件医院可开展目标性监测

监测目标应根据院特、医院感染重和难定。

6 对重部位医院感染(留置导尿管所致尿路感染、血管导管所致血行感染、手术部位感染)与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定监控流程与指标。

7 消毒灭菌监测 医院必须对消毒灭菌效定期进行监测

灭菌效合格率必须达到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部门。

监测方法执行《医院消毒技术规》。

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医疗用品和接触皮肤、粘膜医疗用品应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8 环境卫生学监测 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监测

手术室、产房、母婴室、供应室无菌区、治疗室、换药室等重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

当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医院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应当进行监测

监测方法及卫生标准应当合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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