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发区管理体制现状分析

[提要] 改革开放以来,开发区作为一种新兴的区域划分及建制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然而由于“身份”及“定位”问题而导致的管理体制的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成为影响开发区自身乃至所在地方经济发展的瓶颈。

因此,研究我国开发区管理体制现状,对于现有开发区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毕业论文网 /2/view—12011526.htm   关键词:开发区;管理体制    基金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河北省开发区类型与管理模式对开发区竞争力的影响研究”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HB14GL011)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3月13日    一、“开发区”概念界定    迄今为止,关于“何为开发区”这一问题,社会界及学术界尚无统一定论、阐述,目前尚无权威、严格的内涵界定,《辞海》等大型工具书中也并未收录“开发区”一词。

何兴刚认为,开发区是这样一种区域,即处于某城市并依托该城市、且享有相对开放性政策的特殊区域;鲍克认为,开发区政府为高新技术产业引进、特殊投资、加工出口等事宜而特别划定的区域;厉无畏、王振指出,开发区政府经过考察论证及严格审批,划出的较具发展前景的、享受政府特殊政策支持的特定区域……    对于“开发区”一词的解释众说纷纭,然而,结合国内外学者对于其内涵和外延的阐释,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我国开发区是国务院和省级政府以带动经济发展为根本目的,经过严格论证、审查之后,依照特定程序划定的以城市为依托、享有特殊优惠政策、管理体制有别于一般行政区域的特定区域

二、我国开发区发展沿革    一般认为,1974年在意大利热那亚湾建立的雷哥亨自由港以及在意大利热那亚、佛罗伦萨等城市相继建立的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为开发区的雏形。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对于经济发展的调节弊端渐现,“市场失灵”现象凸显,“国家干预主义”理论开始盛行,在此大背景下,许多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开始陆续建立一批致力于发展经济的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形式的开发区,以此带动本国及地方经济发展,例如美国的硅谷、德国慕尼黑高科技工业园区、日本的筑波工业园区、新加坡裕廊工业园区等。

我国开发区建立的理论先驱为邓小平同志,其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成为开发区开始出现到今天蓬勃发展的理论支撑。

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设想和做法,源于经济特区的成功经验。

1984年,国家在大连、秦皇岛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建立了第一批经济开发区,做法参照经济特区,此时为初始时期,此后,各类开发区开始陆续建立

1992~1998年,我国改革开放由沿海省份和城市逐渐向内陆省会城市及沿江城市发展,值此大背景之下,18个国家级开发区建立起来,盛况空前。

1998~2002年,国家允许中西部地区的省会城市建立开发区,国家开发区增至49个。

与此同时,很多地方也盲目跟风,建立了大批各类开发区,盲目占地、土地闲置等不良现象出现。

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商务部四部门分别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和《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的具体标准和政策界限的通知》,此后,开发区建立发展开始回归理性,更加注重发展质量的提升。

三、我国开发区管理现状    首先说管理,对于“何为管理”,学者众说纷纭,亨利?法约尔认为,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五个程序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管理过程;西蒙认为管理即决策;孔茨、路易斯?布恩、戴维?克茨等人则将管理定义为正式组织中,利用各种资源、通过他人办妥事情、完成目标的行为……    再谈管理体制,同样地,对于“何为管理体制”,各派学者亦各持己见,这里不再一一赘述,根据学术界对于管理体制的各类定义,笔者根据个人理解,管理体制主要包含管理主体,以及与之相应的隶属关系、组织方式、机构设置、权限分配等维度,具体表现为相应的制度(这里的制度指微观意义上的具体制度)。

基于对管理体制概念内涵的理解,我们可以这样定义开发区管理体制,即在对开发区管理过程中,上级政府、所在地政府开发区管理机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企业等管理主体之间对于开发区人、财、物管理相关的权限划分、隶属关系及相应的组织方式、机构设置等方面关系的总和。

由此,可以看出,开发区管理体制的关键区分点在于管理主体的界定,经过查阅资料发现,我国开发区管理主体主要为准政府机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企业(开发区总公司),根据二者之间的权限分配和职责分工,我国现行的开发区管理制度可分为如下三类:    (一)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主的管理体制

当前,全国所有开发区中,绝大多数采取这种管理体制

此类管理体制的特征表现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上级政府机关的派出机构,在开发区范围内行使审批、检查等行政权力,且直接主要负责对内资源开发、土地利用、区域规划、对外招商引资等直接关系开发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事宜,地位相对独立。

这种管理体制下,区域内不再另设开发区总公司,企业性质的运营均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下属机构负责。

(二)以企业(开发区总公司)为主的管理体制

此类管理体制主要特征表现为:开发区的重要事务管理主要开发区总公司这样的企业来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自承担招商引资、开发建设等区域主要事宜,开发区不再单独设置管理委员会及相关机构,地方政府的角色由具体事务管理,转变为“掌舵”人,主要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营造一个宽松的市场环境,确保开发区总公司能够充分利用市场经济规律,自主发展

(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总公司联合管理管理体制

此类管理体制主要特征表现为:开发区内在设置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这一派出行政机构,同时创建开发区总公司这一企业,前者主要负责主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务管理、对外协调、对内引导、监管等职责,旨在为开发区总公司的有序运营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后者主要负责贸易往来、技术引进等主要经济事务。

四、结语    综上所述,虽各地情况不同,但我国目前多数开发区实行以开发区管理委员管理为主,然而关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主体定位、权限范围、机构及人员设置等方面仍存在争议和问题,这也成为我国探索开发区管理体制创新的关键点之一。

主要参考文献:   [1]顾朝林,赵令勋等.中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与园区[M].北京:中信出版社,1998.   [2]厉无畏,王振.开发区的理论与实践[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3]刑鸿飞.行政法学[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   [4]陈永忠.关于高新区改革与发展的对策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1996.3.   [5]郭小碚,张伯旭.对开发区管理体制的思考和建议――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调研报告[J].宏观经济研究,2007.10.   [6]赵晓冬,王伟伟,吕爱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类型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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