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规定
局长办公会议制局长办公会议制目,旨增强领导策科学性、预见性,有利发扬民主、通信息,使纵向、横向工作不脱节,有利各工作部门协作,提高各项工作效率。
、局长办公会议是研究、定、布置、检局重要工作例会,会议实行民主集制,由局长主持,局领导参加必要可以召集各科室以及局属各单位责人参加。
3、局长办公会议般两周召开次,如要可临变动,由办公室责通知参会人员,并说明原由。
、办公室责会议议题收集整理。
报局长审定,提前天通知参会人员,并认真做会议记录要责会督促和落实工作。
5、局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根据央、省、市方针、政策、法规起草县有关化工作细则、办法、措施、方案等。
(3)分析、研究全县和局机关化工作情况问题提出对策、措施、见;()定全县化事业费分配化事业费和预算外费重使用项目;(5)布置上级交办重要事项。
6、对局会议所定事项,必须认真落实,各处室执行情况,下次办公会进行反馈。
7、参会人员必须根据保密守则,严守工作纪律,不得随向外透露拟议不能透露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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