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完善的必要性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宪法解释运行程序探究 【引言 第一章】宪法解释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的基本理论 【第二章】宪法解释程序体制的现状及问题 【第三章】我国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完善必要性 【第四章】中国宪法解释程序制度的完善 【结语/参考文献】宪法解释程序优化探析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 3 章 我国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完善必要性

法律的历史就是程序的历史,在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社会关系趋于复杂的今天,只有针对新问题和新变化对法律制度进行不断地调整,使其跟上社会变迁的步伐,才能保持它的时代性,才能更好地迎合社会的需要,促进社会发展。了解完善我国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必要性和意义,是我们发挥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创造性地解决我国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存在的问题的原动力,最终目标是提出可行性建议,更好地解决问题。

3.1 完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宪法发展的必要条件。

宪法发展是指宪法社会的不断变化发展中,为符合社会变迁的新情况新特点而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的过程。完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是推动宪法优化调整,促进宪法长足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第一,完善我国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宪法满足其自身发展的需要。宪法发展的方式包括宪法修改、宪法解释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等。宪法解释宪法发展最主要的方式,上述的其他几种方式也都离不开对宪法条文的解释宪法解释可以使宪法文本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衍生出既忠于宪法原则又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新的内涵,宪法发展宪法解释程序的依赖也正是由来源于此。宪法一经颁布,除非进行宪法修改,否则其文字是不会发生改变的。但是对宪法中各条文内涵的理解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宪法解释就是在遵守宪法规定的前提下,基于新的社会背景对宪法条文的内涵进行更深层次解读的基本方式。它要求释宪者在实践基础之上,通过程序的规范,来对宪法进行解释。而非简单地阐述宪法文本的字面含义。这些都离不开完整的宪法解释程序的支持。

第二,完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是增强宪法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客观要求。我们处在一个快速发展社会,变化是这个时代的特征,而稳定性却是宪法的特点之一,这就导致了一些宪法规定可能会滞后于社会变化的情况,造成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不符的尴尬处境。为了尽量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也为了避免由于宪法适应实践的需要而不得不违宪行事的现象,宪法解释理所当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不二选择。但是,要实现通过宪法解释来回应社会需求的目的,就必须以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完善为前提。完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有助于保障宪法解释权及时有效的行使,这样可以在保持宪法稳定性的同时,又赋予宪法时代性,使其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

3.2 完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我国法治建设的题中之义。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治理需要遵循的总章程。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同时,进一步提出了完善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的一系列措施和要求。这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推进,是依法治国更深入、更透彻的体现。

宪法原则是比较抽象的,需要有权威的解释才能做具体的理解。宪法解释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需要释宪者保持谨慎的态度。为了避免宪法解释宪法的本意背道而驰,拥有宪法解释职权的机关应遵循一定的程序作出忠于宪法解释。也就是说,释宪机关在进行宪法解释活动时,需有一套完整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来保障其行使权力,同时也通过这个程序约束其释宪行为,保证其作出符合宪法本意和精神的解释。通过本文第2章所述的我国宪法解释程序的立法现状可以看出,宪法只规定了对宪法解释权的归属问题,但并未涉及宪法解释程序的问题,在其他法律中,也没有关于宪法解释程序的规定,所以,我国目前是不存在专门的宪法解释程序的,也就是说我国宪法解释工作还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之中。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这显然不符合有法必依的基本前提,也是与我国的法治建设相背离的。

没有明确的宪法解释程序,释宪机关就很难行使自己的权力进行宪法解释工作。这是因为权力与权利的差别,不仅仅在于行使的主体不同,还在于权利的行使具有很大的自由性,只有不触碰法律的底线,就可以随意支配自己的权利;权力的行使则没有那么自由,任何一种权力的行使都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超越法律所赋予的权限范围肆意而为。我国的法治建设的要求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这就意味着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必须严格的依照法律的授权范围并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不这样严格地执行,在实践中就有可能出现与宪法或者法律规定相违背事件,并引发难以弥补的严重后果。

另外,正如前文所述,没有法定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的支撑,宪法解释工作就无法有效的开展,而没有宪法解释宪法也难以起到应有效果。所以,完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填补法律的空白,使得宪法解释工作有法可依、有方可循,这是我国进行法治建设应有的题中之义。

3.3 完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社会转型期的客观需求。

宪法发展的模式包括两种,即自发式的和自觉型的。自发式宪法发展也被称为进化式的发展,也就是说宪法的产生和它的内容均是在社会中进化的结果,而它的发展是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中由它自主选择是否要进行适应社会变化的过程;[18]自觉型宪法发展也被称为建构式的发展,它指的是人们主动配合社会的演进而对宪法的内容作出调整。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宪法发展有很重要的作用,这两种模式都离不开合理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的推动。

从两种宪法发展模式的概念来看我国宪法发展模式显然是自发式的。这种模式有无法避免的被动性和滞后性,只有在宪法社会发展的需求严重不协调时,才会通过宪法修改或宪法解释的方式对宪法内容作出调整。但是通过宪法修改而进行内容的调整是有一定难度的,因为其程序本身是非常严格的,加上受到我国的具有修宪权的全国人大的工作制度,操作起来需要十分的慎重。相比之下,宪法解释则没有那么复杂,它可以在不改变宪法文本和本意的前提下,及时的对宪法的含义作出符合当下情势的说明,增强宪法的时代感,使其更好地运用到社会实践当中去,减少因为滞后性而导致的改革于宪法无据,政策与宪法相背离的风险。但要想充分发挥宪法解释保证国家法律统一的作用,就必须有完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来保障它的进行。对于自发式宪法发展模式来说,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宪法解释能够适时启动,灵活运行的保障,它成为宪法规定与不断变化的社会现实之间的弥合剂,使它们紧密的关联在一起,减少其中的缝隙,拉进彼此的距离。使宪法能够兼顾稳定性的同时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又不失宪法的权威。不符合民众意愿的法律,是无法保证其长久性和固定性的。[19]。

众所周知,我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进入了攻坚克难的深水区,我国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时期,剧烈社会变迁必然出现人们无法预料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必须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相协调相统一。在多元化的时代背景下,需要我们采取积极的态度来应对纷繁复杂的变化,实事求是地认清当前的社会发展我国的法制建设和社会管理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不回避凸显的社会问题,调整法律社会之前的关系,提出以实际情况为基础的切实可行的方案。[20]这要求我们建立起完整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弥补宪法发展与当前深化改革的社会转型期强需求的不协调的现象。

3.4 完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是推动宪法实施的关键因素。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宪法解释宪法实施的必经环节,而完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宪法解释使其功能得到有效发挥的前提,因此,宪法实施同样需要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支持和保障,对于促进宪法实施它发挥着关键的作用。

完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宪法实施最关键性的因素。所谓合理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就是指通过这种程序,能够使宪法适应社会发展、调解社会纠纷的功能在现实生活中得到真正实现,确保其解释的内容与社会变化相协调的,能够规范释宪者解释行为的一种机制。[21]。

美国宪法制定于1787年,尽管其条文最初不过简单的七条,27条修正案固然功不可没。在200多年来在宪法文字没有改变的情况下,美国的各项事业的发展却始终处于世界的领先地位,其健全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绝对是功不可没的,它是那些历史悠久的文字紧跟时代步伐,一次又一次地焕发新的生命和色彩,成为宪法实施的有力推手。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德国采行的联邦宪法法院解释机制,使其在面对复杂的社会情势变更时也能及时的对宪法内容作出适宜的解释,既丰富了宪法内涵,又适应了各个阶段不同现实需求,可以说,这种完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对德国的发展做出了难以磨灭的贡献,是运用合理程序促进法治与社会发展的成功代表,后为很多国家所模仿。[22]。

从这些国家的宪法解释程序的实践情况来看,凡是拥有完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的国家,宪法解释功能一般也能够很好的发挥,表现在通过解释使原本抽象的宪法条款活了起来,被灵活地运用在具体的宪法案件中,宪法的权威在人们心中得到大大的提升,良好的宪法意识在人们心中扎根,更有助于整个国家的管理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而这些令人满意的宪法实施效果与在这些国家有可以遵循的宪法解释程序是密不可分的。

若想令宪法得到严格遵守和实施,就需要完全发挥宪法解释功能,使宪法解释成为宪法实施的关键动力。但是没有可以协调宪法发展社会冲突不适应问题的释宪机制,一些现实中的矛盾就无解决,甚至出现无法可依的严重后果,经济与政治的深化改革将会面临重重困难。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多元文化的交流使人们的价值观中复杂的一面渐渐地凸显出来,冲突和矛盾时有发生,并且越来越频发。社会上接连不断的突发事件,对宪法实施提出了迫切的需求,也使我国宪法解释机制面临挑战,完善宪法解释程序迫在眉睫,这不仅是现实环境的需要,也是宪法实施的内在要求。总之,完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直接影响我国宪法实施的效果,也是中的宪法实施的关键环节,是法律与实践的相互融合的中心介质,对宪法实施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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