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原则

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原则

医院排出的污水必须经过处理和严格消毒,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已消毒处理污水,每次取样500毫升进行检查,连续3次都未检到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

二、大肠杆菌群数不得超过500个/升。

三、如果进行漂白粉消毒(即氯化法),要求接触时间和接触池出水中的余氯含量应达到要求,其中综合医院污水接触漂白粉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余氯含量不得低于4~5毫克/升,肠道传染病医院污水不得少于1小时,余氯不低于4~5毫克/升,结核病医院污水不得少于1.5小时,余氯含量不低于6~8毫克/升。

四、为了提高医院污水处理效果,在消毒以前必须进行一级处理和二级处理,必要时还要进行三级处理

五、污水处理流程不仅要根据水质要求来确定,还要考虑医院污水的排向要求(指根据排入地下水道、农作物灌溉区、鱼贝类养殖场或排入海域的不同作出不同的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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