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中心安保员交接班制度

金融中心安保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是安保员每日必须进行的工作,每名安保员都应该严格遵照《安保交接班制度》做好当班交接工作;。

1、每班安保员应当提前15分钟集合到岗,做好各种交接工作,在岗安保在没有完成交接工作前,不得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

2、接班领班带领本班队员依次按岗位接班,队形为纵队,每到一个岗位时,接班领班下达口令,双方敬礼后上前开始交接;。

3、领班应当分配好各安保员的交接内容,详细了解上一班工作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做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事项明,物品器械交接明;。

4、对公司或管理处要求传达的事项,应首先详细了解内容和要求,并按传达精神依次向下一班安保传达;。

5、对于上班安保发现的并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应该做好详细记录,并在本班尽量解决,无法解决的应该及时移交给下一班安保;。

6、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须认真写好《安保巡逻记录》、《安保交接记录》等相关记录,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内容清,物品器械清;。

7、对于在交接班时发现的问题,如器械的损坏等,由上一班安保负全责。在交接班完成后发现的问题则由当班安保自行负责;。

8、交接工作完成后,领班再进行交接,双方安保领班应该在交接记录签字确认,凡没有签字确认并出现问题的,由没有签字一方承担责任;。

9、当班安保队员应当妥善保护好交接记录,并按时交管理处审阅、存档。

相关质量记录

1.《安保(中控室)交接记录》ZC—11/B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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