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116257]
劳动合同管理。
(一)、总则。
1、为了规范本公司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2、定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本规定依据《劳动法》和《运城市劳动合同规定》而制定。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1、公司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合同书及相关附件组成。劳动合同的甲方为公司,由总经理签署;劳动合同的乙方为员工,由员工本人签署。
2、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作内容;。
(2)、试用期;。
(3)、保守商业秘密;。
(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5)、劳动报酬;。
(6)、社会保险;。
(7)、劳动纪律;。
(10)、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1)、其他有关事项。
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据工作岗位性质、工作需求及员工本人条件,征询员工本人意见来执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劳动合同按期限分为以下几种: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规定起始时间,终止时间以公司与员工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或自然终止条件出现为劳动合同终止时间。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短期1年;中期2年;长期3年以上。
按国家有关规定可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可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员工,如本人自愿,公司也同意,可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硕士学位的员工;。
企业关键岗位的员工;。
企业出资派遣出国学习、培训的员工;。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员工;。
5、关于试用期。
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之内。最长一般不超过3个月。
1、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签定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
2、劳动合同的延续。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需要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严重失职或违纪,对公司造成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符合《运城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章之规定,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运城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章之规定,员工可以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续订的;。
(3)、员工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
(五)、经济补偿与赔偿。
1、由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以下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1)、扣压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
(2)、支付员工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发给本人1个月工资,相当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公司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补偿金: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公司因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4、第四章第三条第1款的情况,公司还应发给员工不低于公司上年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的100%。
5、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事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由公司出资攻读。
学历、学位或脱产学习一个月以上的员工,应在办理入学手续的同时与公司签定《培训协议》,明确学习结束后在本公司实行服务年限,原合同期限于服务期限届满时,应自动顺延至服务期满。在服务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规定向公司支付赔偿金外,还要交还学习培训费用。
(六)、劳动争议。
1、合同双方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2、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应按双方均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劳动合同的附件包括:岗位协议书、专项协议书等,是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用于对专项事物进行约定。
2、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