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建学党费收缴管理制。
.每位党员都必须根据《党》及有关要按缴纳党费。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缴纳支部委员可以委托他人代缴。
.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按规定标准缴纳。
如生活确有困难可提出申请交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缴或免缴。
3.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党员党组织应明原因并进行批评教育。
无正当理由连续6月不缴纳党费按行脱党处理。
.党费收缴应建立党费收缴登记册由支部统上交学区总支每年月5日前应交清全年党费。
5.党支部收取党费党公开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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