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医院药品报损制度
为了加强药品的安全监管,凡药品有霉变、裂开、过期失效等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办理报损手续。
1.药品验收入库后发现的破损由保管员负责,药品出库签字后发现的破损由领用科室负责。工作人员因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人为的药品破损,验收查对制度执行不好,过有效期等情况发生的损耗不予报损(急救药品等特殊情况除外),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2.各部门均应填写三联报损单。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报损原因。并有报损人及科主任签名,特殊情况应上报院长批准。
3.对于履行完报损手续的药品残骸,按医疗垃圾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报损现场要有药房管理者和医教科等两人以上在场,并同时在报损单上签字。
4.药品会计当月办理报损后,上报财务部一份,留底一份,年终计算药品报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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