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送配电试验
电气设备安装结束以后,在交竣工验收收,应再次进行线路和设备的检查,确认无误后,对用电设备试送电,进行试验调试,确认正常无误后,才能交有关部门验收,检查事项包括以下几项:
1)检查电源引入部位,配电装置的安装质量和相位是否符合要求, 并摇测其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检查配电室引出的负荷线路接线质量,相位、绝缘电阻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检查分配电箱引出回路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线路绝缘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检查主开关,分开关或配电箱各分支回路的开关额定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试送电源开关应连续三次合闸并迅速断开,无异常后才能合上电源开关。
6)各负载回路,配电中分支回路也同样进行试送电后,才能合闸。
7)合上照明回路的灯具开关,开关控制数次无误,并确认开关控制的是相线,方可认为正常。
8)低压电器的试验。
a.电压线圈动作值校验。短时工作的合闸线圈应在(85—110%)UH 范围内,分励线圈应在(75—110%)UH 范围内均能正常工作。
b.用电动机式液压、气压传动方式操作的电器,除产品另有规定外, 当电压液压或气压在( 85—110%)额定范围内,电器应可靠工作;各类过流脱机器无压和分励脱机器,延时装置, 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整定,其整定值误差不得超过产品的标准误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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