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局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县卫生局敬老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老龄委《关于印发喀什市“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县卫生系统“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结合卫生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目标,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以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落实各项惠老优待政策、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提高为老服务质量、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通过明确创建目标,拓展服务内容,制定服务标准,完善服务机制等方式,充分发挥卫生行业优势,深入开展敬老服务,使老年人权益得到更好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努力形成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为实现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推动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二、创建目的  

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尊老敬老社会活动,以优化为老服务环境为目的,以行业、岗位为老服务管理规范为标准,以行业、岗位为老服务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服务性竞赛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增强敬老意识,弘扬尊老美德,促进合肥和谐发展。

三、创建范围  

创建敬老文明号”在局直单位、岗位、窗口、科室中开展。

四、创建条件  

敬老文明号”评选表彰是国家评选表彰常设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级,实行动态管理,表彰周期为三年。“敬老文明号”的基本条件如下: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保障老年人权益办法》。全面执行优待、优先、优惠服务老年人的规定,认真履行优待老年人的义务。积极开展老龄宣传和尊老敬老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宣传“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2.建立完善的创建机制。有明确的创建目标和办法,有规范的为老服务制度和标准,有具体的为老服务内容和条款,有固定的为老服务窗口和场所。

3.加强老年病专科建设,有条件的医院应开设老年病房(区),为老年人开展特色医疗护理服务。局直各医院要认真落实老年人就医优惠政策,设立老年人挂号、收费窗口,老年人优先就诊、化验、检查、缴费、取药等绿色通道。需要住院治疗的,优先安排床位,帮助和解决老年人就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4.积极开展老年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康复治疗、健康体检等综合服务。大力宣传普及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增强老人理性消费意识,提高鉴别虚假医疗广告、假劣药品的能力。

5.开展老年人心理卫生服务,精神卫生服务。关注高龄、空巢、患病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对老年痴呆,抑郁症等老年精神疾病做到早期发现,早期治疗。

6.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进社区、家庭为广大老年人进行医护、健康咨询等各项有利于老年人服务的活动,关爱空巢老人,定期组织医护人员为他们进行义务体检、送医上门服务

7.在为老年人服务工作中,要热情细致,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文明素养和职业道德。尊老敬老社会评价好,零投诉。参与创建单位要利用网络、电子显示屏、报刊等多种形式,全面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工作人员要佩戴徽标、服务卡,亮明身份,接受群众监督。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设置意见箱等方式接受老年群众和社会的评价,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老年群众满意度。

五、实施步骤  

我县首次创建工作时间为2013年1月—2015年12月。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月—3月)。

单位结合本单位为老服务工作实际,制定相应创建方案细则,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做好创建活动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召开创建活动动员会,积极宣传发动。各单位于3月21日前将创建活动方案,创建活动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卫生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创建申报及实施阶段(2013年4月—2015年6月)。

1.扎实开展创建活动

单位党组织要牵头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全面执行各项惠老助老政策,对本单位承担的涉老服务事项进行认真梳理,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创建标准和为老服务承诺。制订创建计划,明确创建目标,落实创建任务。把创建活动纳入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建立长效机制并规范运行,保证创建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坚持下去。

一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惠老助老活动。创建活动应与“三好一满意”活动、“创优争先”活动、“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等活动结合起来。整合资源互为依托。创新为老人服务形式、提升为老人服务水平,确保老年人得实惠。创建活动要面向基层,注重过程,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二是建立常态化的助老志愿者服务队伍。组织单位广大党、团员建立助老志愿者团队,面向高龄、特困、空巢、独居、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常年开展扶老助困、应急救助、精神关爱、科普宣传、结对帮扶等服务活动,帮助老人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三是做好创建活动资料收集工作创建单位要注重收集创建活动各类材料、图文记录、宣传稿件、助老服务团队名册等资料,建立创建工作全过程的台账档案,保证资料全面客观反映创建成果。

2.认真总结阶段成果。各单位完善典型做法,总结推广示范经验,形成创建文字材料,总结成果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三)考核评选及表彰阶段(2015年7月—12月)。

敬老文明号”的评选、采取单位申报、行业推荐、公众评议、逐级创建的程序开展,申报上一级“敬老文明号”,应获得本级“敬老文明号”。

1.评选推荐。市卫生局创建领导小组根据创建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征求服务对象意见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初评,好中选优,向市创建领导小组推荐。

2.复核验收。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明察暗访、现场抽查、媒体公示等形式,对推荐单位进行复核验收。

3.命名表彰表彰建议名单经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命名表彰,授予“敬老文明号”牌匾。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敬老文明号”的创建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并指定专人负责。

2.加强宣传、扩大参与。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尊老敬老的思想教育、道德宣传,及时总结报道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扩大“敬老文明号”的社会影响。要动员全系统职工积极参与“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老年人健康快乐生活的社会环境。

3.加强管理、规范服务。各单位要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当作一项常态工作来抓,要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不断完善考评措施。确保创建活动坚持不懈,常抓常新。市卫生系统 “敬老文明号”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督查,对创建工作好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不足将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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