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 品供给 建议。

论文摘要:文章分析了目前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困境及其原因,对完善农村公共品供给体制建设给出建议。      一、 农村公共品供给的理论内涵      公共产品,亦称公共物品或公共品,是相对于私人产品而言的一种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   益的非排他性的产品。在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是指本农村社区居民共同享有的“社会产品”。它既包含农村广播影视、通讯、、供应、条件等基础性的“硬产品”,也包括农村治安、农村政策、信息提供、技术服务、技能培训等所谓的“软产品”。由于农村社区处于中国区划的最低层,地域广大而生产规模较小,农民的生产方式落后和素质较低,因此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更强烈。然而,农村的边缘性则使农民很难享受到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公共产品;而地方政府由于财力有限,所能为农民提供公共产品也十分有限,因此创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二、 目前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困境及其原因      (一)基层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对称,公共品供给主体缺位   根据公共理论,全国性的公共品,如基础、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应由中央政府负责提供,地方只负责地方性的公共物品的提供。但收于公共产品收益外溢性的广泛存在,实际上中央地方间的事权实际上存在着众多模糊交叉。特别是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责任划分上,中央和地方政府对教育、国防和医疗卫生等到公共产品职责不清,缺乏具体划分,其结果必然是相互推诿,并最终落到基层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上。长期以来,我国广大农村公共品提供者是村级政权组织和广大农民自己。公共品供给的主体缺位的后果是公共产品供给服务严重匮乏。   (二)改革和转移支付明显不足,公共品供给财力不足   村级政权担负提供农村公共品的义务,而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村提留、乡统筹以及相关农产品特产税等等,农民的负担减轻的同时,乡村两级的财政却遭遇了严峻的考验,尤其是在涉及对、社会事业的与发展方面,出现了比较大的亏空。另外由于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办法不够规范透明,尽管有专项拨款,到政府级次末端已所剩无几,乡镇财政公共品供给财力明显不足。   (三)供给决策机制不合理,农村公共品提供结构失衡。   尽管基层政府财力匮乏,在农村基础设施供给方面并没有承担主要的投入责任,但是在基础设施供给决策方面,却起着主导作用。县乡村级行政组织的偏好决定着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数量和种类。这是一种典型的单中心的公共决策体制。在这种自上而下的公共决策机制下,基层政府往往为了政绩热衷于把资金投向“硬”的公共产品,比如,如农村道路、自来水、电网、农田水利设施等,而对于“软”的公共产品,比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农技推广、职业培训、信息服务和相应的制度、政策安排,往往不愿提供。由于没有建立公共产品农民需求的表达机制,不能有效反映农村社区多数的需求意愿。因而,农村公共品提供的结构失衡,公共产品服务职能相对缺乏。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