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小区拾获财物处理方案
处理程序。
3.失物招领。
1.拾物报告。
处理方案。
当值安保员于当值期间拾获或接获他人交来失物时,应立即向管理处报告。
管理处应对失物做登记,内容包括:拾获者个人资料、时间、地点、失物之详情如金额票面等。
管理处收到拾物时,应及时张贴失物招领启示,或根据拾物内有关资料,联络失主招领。
当失主至管理处申领失物时,管理人员必须做好物主身份核对事宜,确认无误,申领手续一般要求:
身份证明:
失物细节特征;。
遗失过程说明(时间、地点等因素);。
物主领回同时要求作签收记录;。
注意事项。
"小区"安保员必须知晓,拾物归还是守法行为,并体现个人道德价值和公司荣誉,隐匿他人失物属违法行为,亦将受公司处罚。
对于拾获之贵重物品,经较长时间失物招领的,应将财物交所辖警署报案,并移交事物。
员工接到拾物品时,必须第一时间交管理处处置,严禁私自开启包、袋翻动物品。如有发现,视作侵吞嫌疑处理并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直至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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