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小区拾获财物处理方案

花园小区拾获财物处理方案。

处理程序。

3.失物招领。

2.失物登记

1.拾物报告。

4.物主申领

处理方案。

当值安保员于当值期间拾获或接获他人交来失物时,应立即向管理处报告。

管理处应对失物登记,内容包括:拾获者个人资料、时间、地点、失物之详情如金额票面等。

管理处收到拾物时,应及时张贴失物招领启示,或根据拾物内有关资料,联络失主招领。

失主管理处申领失物时,管理人员必须做好物主身份核对事宜,确认无误,申领手续一般要求:

身份证明:

失物细节特征;。

遗失过程说明(时间、地点等因素);。

物主领回同时要求作签收记录;。

注意事项。

"小区"安保员必须知晓,拾物归还是守法行为,并体现个人道德价值和公司荣誉,隐匿他人失物属违法行为,亦将受公司处罚。

对于拾获之贵重物品,经较长时间失物招领的,应将财物交所辖警署报案,并移交事物。

员工接到拾物品时,必须第一时间交管理处处置,严禁私自开启包、袋翻动物品。如有发现,视作侵吞嫌疑处理并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直至除名处理

管理处拾物登记时,要求二人以上在现场记录,并在记录簿上签名证明。

有关拾物细节情况如:钱款金额、票面大小、包内文件资料,个人用品等等,具为管理处保密内容,以免他人冒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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