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命名事宜的通知

国卫医函〔2020〕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设兵团,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成员:

现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名称修订为“COVID—19”,与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保持一致,中文名称保持不变。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2月21日 相关热词搜索: 英文肺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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