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公司实行三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即: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

1、班组负责轻微事故报告处理

2、项目部负责一般事故报告处理

3、公司负责重大事故报告处理

二、事故划分: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1、班组负责轻微事故报告处理

2、项目部负责一般事故报告处理

3、公司负责重大事故报告处理

三、公司级重大事故报告处理

1、发生重大事故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项目部经理或公司主管领导,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重大事故发生后,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管理部(或配合相关方)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现场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对事故原因和应急响应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形成《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3、重大事故处理公司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事故分析,确定事故性质,查清事故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上报有关安全生产、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善后处理组要及时做好善后事宜。重大事故发生后的复工日期,由市区安全生产、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4、公司发生重大事故项目部或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处以2000—20000元的罚款。

5、对有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公司将有关责任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项目部级一般事故报告处理

1、发生一般事故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项目部经理,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一般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经理或公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查找事故原因,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提出处理意见,书面报告公司工程管理部公司主管领导。一般事故发生后的复工日期,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公司主管领导决定。

3、公司发生一般事故项目部或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六、班组轻微事故报告处理

1、工程施工现场发生轻微事故时,施工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同时报告工长和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项目部经理。

2、轻微事故发生后,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项目部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查找事故原因,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3、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项目部经理负责召开会议,宣布纠正、预防措施和事故处理意见,事故责任人要在会上进行检讨。项目部工程现场施工人员要吸取事故教训,并学习相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规定,以提高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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