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项目模型制作规定[117872]

销售项目模型制作规定。

项目开放(或开盘)前3个月,各分公司营销中心必须会同当地采购中心以招标的形式选择实力雄厚,拥有丰富的模型制作经验的制作公司。

模型制作类型包括:区域模型、小区总规模型、会所剖面模型、主力户型模型等。 各分公司营销中心必须将模型制作工艺、尺寸、比例、报价及模型制作策划方案等报集团营销品牌中心审核制作

模型制作的基本要求:表现项目优势,风险提示,如实反映项目的各项公建配套。

分公司营销中心模型制作过程中需跟进制作进度,并在模型制作后期会同设计、开发、园林等部门进行审核验收,经各方会签后方可安装使用。模型应该在项目开放前一周制作完毕,项目开放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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