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法干警电子执法档案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党委政法委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便捷途径。

——灵石政法干警电子执法档案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灵石县委政法委在多年执法监督实践中,认真分析司法体系的特点,认为其内部存在两套并行的权责构架:一是政法部门具有执法资格的干警行使执法权;二是党委政法委对执法活动进行执法监督,行使执法监督权。为厘清两种权责的边界,规范两种权责的运行,灵石县委政法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高度,把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不断创新执法监督的方式和手段,推进政法各单位执法规范化,构建了覆盖全县政法各单位的电子执法档案信息平台,把政法干警的每项执法活动都以电子执法档案的形式置放在党委政法委的全程监管之下,最大限度的实现“阳光执法”。

为保证政法各单位执法规范化的有效运行,灵石县委政法委运用信息化手段,在原有的执法监督基础上,开发专门的软件,将政法干警执法行为和执法过程纳入电子执法档案管理之中,实现网络化运行,这样我们坐在办公室里就可以全部查看全县政法干警执法活动;坐在办公室内就能对执法干警执法情况进行第一时间的执法监督,从源头上避免错案、冤案、拖拉案;全县所有案件的办理情况坐在办公室就可以一目了然。

强化监督“电子化”先行。

电子执法档案建设是一项新兴的、先进的、科学的动态管理手段,目前在我省还没有可供借鉴和参考的先例,为了更好推动全县的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上新台阶,灵石县委政法委在今年二月组织法、检、公、司分管执法工作的负责人赴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取经”,专程学习考察了当地的电子执法档案管理经验,率先在全市迈出了电子执法档案创建的第一步,在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和手段上进行了大胆细致地尝试。

为了尽快用取来的“经”切实规范政法干警执法行为,灵石政法委在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的的基础上,选择了自主研发之路,投资30余万元和知名软件开发公司工程师合作,历时2个月自主开发研制出了专门的政法干警电子执法档案系统管理软件。随后又投资5万元在政法各单位铺设专用光缆光纤,并开通政法专网,将执法档案系统管理软件服务器定格在政法专网上。开发过程中,充分将电子执法档案管理系统软件的运用与干警的考核测评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等问题,彻底消除明哲保身、胡乱作为等顽症。系统遵循“简便、实用、高效”的建设原则,共建立了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交警大队和消防大队6大执法单位、264名民警的执法档案。系统同时兼顾“一人一档、档随人走;如实记载、定期考核”的管理原则,涵盖了民警档案管理、民警执法经历、培训考核、执法奖惩等内容。

执法档案“全覆盖”推进。

软件开发好了,下一步就是全面推进和落实的问题了。为了及时准确的将政法干警执法行为和执法过程纳入电子执法档案管理之中,灵石县委政法委在今年四月份以文件的形式下发了《灵石政法委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建立电子执法档案的实施方案》,确定了专门的领导组及其办公室,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分类建档、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了近期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运用办法。全县政法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要求,立即行动、积极配合,分别从场地选择、人员配备、办公设施、网络铺设等方面建设起高标准、高规格的电子执法档案室。这样,在工作实践中,一方面构建起执法权与执法监督权有序运行,执法执法监督相辅相成的监督工作新机制;另一个方面形成了过程控制、业绩记载,结果评估的全方位、多层面、重自律的电子执法档案新体系,从而实现了党委政法执法监督工作的“五个全覆盖”。即执法机构全覆盖,政法干警全覆盖,执法职能全覆盖,受理案件全覆盖和执法过程全覆盖。

与此同时,灵石县委政法委把政法干警电子执法档案系统软件又具体划分为政法干警人员信息档案执法案件档案和网上评查案件三个专门软件,截至目前,全县政法各单位全部建立了电子执法档案室,并由专人及时将本单位本部门所有政法干警的个人基本情况、执法资格、岗位职责以及今年以来所有的执法活动,包括案件的立案、侦查、报捕、移送、审理直至判决的所有法律文书、案卷内容全部按执法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入执法档案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版,在政法专网形成了系统完善的电子执法档案

网上监督“零容忍”问责。

现在,县委政法委在自己的执法检查室就可以全部查看所有政法干警执法活动的所有情况和所有案件的办理情况,并可以对政法干警执法情况在第一时间进行网上评查执法监督,发现问题既可以通过网上“评查直通车”通道及时反馈下去,网络问责,也可以通过手机电话等方式了解情况,及时提醒,积极整改。对发现有执法实体方面的重大执法问题,县委政法委以《执法检查意见书》的形式下发到办案部门,限期整改。

县委政法委2012年7月10日给灵石县公安局的一份执法检查意见书上,可以看到非常严厉的问责话语——“政法干警电子执法档案网上评查系统反映出你局刑侦大队民警所办岳X等人盗窃案件中,你局对抓获的在逃人员岳X予以刑事拘留,后按照灵检审不予批捕(2012)9号《不予批捕逮捕决定书》,把犯罪嫌疑人岳X变更为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但是对扣押的五菱带斗微型车没有移交出去。建议你局在起诉阶段尽快拿出对扣押车辆的处理意见,并把该车辆的有关信息和买卖关系补侦完整,进卷归档。”灵石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政法专网的“评查直通车”收到县委政法委的《执法检查意见书》之后,迅速补侦了扣押的五菱带斗微型车辆的信息。经侦查,该车系河北省安平县李XX所有。李XX于2006年1月23日,在山西省晋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登记上户,车辆号为晋KEC037,但是李XX已于2009年4月将该车丢失,并已报案,所以该车属于盗抢车辆。2012年7月27日,灵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将岳X重新立案,进行另案处理。

通过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建立电子执法档案和网上评查、网上执法监督、网上问责等相关制度,灵石县委政法委目前基本做到了“执法监督全过程,执法检查全覆盖,整改纠错无遗漏,追究定责无商量”。

监督效果“多层面”凸显。

灵石政法干警执法档案电子化建设的开展,使得过去的重点抽查监督变成了日常的无空隙的全程监管。过去一年评查两次,评查案件往往只能评查一二百起案,只占到所办案件的10%左右,推行执法档案电子化管理后,使执法监督工作阶段性开展向网上及时全面监督评查转变;过去的事后监管向现在的事前、事中监督转变;人员执法办案工作从单一的反映工作量向综合反映工作效果转变;静态的记载办案情况向动态的监督考评转变,从而形成了简便记载、动态考评、科学运用的监督管理新机制。既可以从源头上杜绝执法不合理和处置失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执法问题,又可以及时避免和纠正政法干警随意执法和不当处置所形成的执法不公问题。

今年通过把2012年所有政法干警执法情况纳入党委政法委的电子化管理系统以来,各政法单位,包括基层庭、所、队的执法人员,都能文明、礼性、平和执法、服务群众,未发现干警违法违纪、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处置不当而引发的上访事件,全县没有新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执法档案电子化管理体系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创新了党委政法执法监督的方式和手段,在加强执法规范化过程中发挥了很好的效果:一是提升了政法干警执法规范化理念,二是拓宽了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领域,三是强化了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职能,四是凸显了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效果,五是改观了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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