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给谁的力] 2018新婚姻法新规定

2010年末,《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甫一公布,一片哗然。

同一个法条,大家各自解释,观点迥然。

比如一拨人说,这部法为“小三”正了名,因为它对非法同居做了有条件的认可,而另一拨人说这部法打击了“小三”,因为“小三”从此得不到好处,分不到财产了。

观点过于鱼龙混杂,是因为大家止步于法条的表象,拘泥于一时一事的得失,没有洞见意见稿背后的立法逻辑和立法精神。

缺乏专家的声音、专业的视角。

这是编辑部组织诸多专家参与讨论的原因所在。

真理都是简单而朴素的。

笔可以破点、旧点,但一定要能写字;枪可以糙点、锈点,但一定要能射击。

婚姻呢?男人可以丑点,房子可以小点,但一定要有感情存在。

看完专家的分析,你会觉得这个新司法解释没那么讨厌了,因为它客观上保护了婚姻里最重要的东西――感情,而不是财产

它能引导女性走向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倾听专家的声音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到底是时代的进步,人性的凸显,还是道德约束的松懈7本刊邀请了山东省婚姻法学研究会的专家进行了讨论。

关于生育权纠纷   何亮和吕芬结婚5年,吕芬一直不想要孩子。

后来,吕芬怀孕并决定堕胎。

遭到丈夫的强烈反对。

过了几天,吕芬自己到医院堕胎。

何亮认为妻子的堕胎行为严重伤害了他的感情,导致感情破裂,因此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

法院支持了何亮的诉讼请求。

这个案例涉及意见稿第十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发生纠纷,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

妻子自行终止妊娠,法院不支持丈夫索赔。

但可以离婚

那如此一来,女方要保全婚姻

是否只能牺牲自己生育的自由,来屈从于男方?以下是专家声音:   “根据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妻子终止妊娠是其行使人身自由权。

”   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刘宏渭   “女性不仅在照顾,抚育子女方面比男方履行了更多义务,而且生育全程独自承担艰辛和风险甚至生命的损害,男性为生育付出的时间是很短暂的。

因此,女性理应对生育拥有更多的决定权。

”   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李海峰   “离婚可以重新寻求生育利益的平衡,是解决双方争议的合理途径。

”   山东经济学院法学院 黄娟   “当丈夫的生育权与妻子的自由产生冲突时,首先保护的应当是妻子的自由,这个原则应当坚持。

”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丽萍   “男方坚持要,女方坚持不要,离婚是最佳的解决办法。

试想,女方坚持不生育,男方坚决不同意并且去法院索赔,这样的婚姻还有什么可留恋的呢?”   山东女子学院社会与法学院 张雅维   小编絮语:   现代社会女人不是“生产机器”,生育与不生育,完全可以由女性自主决定,这也应视为女性人权的一部分。

如果夫妻双方在生育问题上达不成一致,那终归是不和谐的,毕竟生育下一代这样的矛盾是贯穿婚姻关系始终的。

总有一天,这种不一致的婚姻会因为别的小矛盾激发而爆炸,走向离婚的审判席。

所以,意见稿的表述其实合情合理,很符合现实生活。

婚姻法》纵容男人养“小三”?   夏东和李静结婚4年后,夏东认识了陈玲并坠入爱河发展成同居关系。

事情败露后,夏东乞求妻子原谅,李静要求他们不再来往。

随后,夏东向陈玲提出分手,陈玲要求他支付50万元作为分手费。

夏东因为一时拿不出这么多现金,就签了补偿协议,后来通过转账支付给陈玲30万元。

陈玲向法院起诉要求夏东支付剩余的20万元。

如果《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公布生效,则法院对陈玲的主张不予支持。

相反,如果李静向法院起诉要求陈玲退还该30万元,则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这个案例涉及意见稿第二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读罢意见稿第二条,有读者质疑此条规定有纵容男人养“小三”以及对非法同居作了有条件的认可之嫌,请听专家见解:   “‘同居关系’是一个法律术语,成年男女在自愿的基础上同居生活是一种社会现象,也不应当把这一规定看成是对于‘非法同居’关系作的有条件的认可。

”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丽萍   “已婚者支付给同居者的财产实质为夫妻共同财产,个人无完全处分权,其所签订的‘分手费协议’须由共同财产所有人予以追认,而共同财产所有人不予追认的,合同无效,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则为返还财产

”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政法部讲师 谢慧   “这实际上是司法解释对此种纠结的一种利益的平衡。

一方面没有支持‘小三’的补偿请求,而另一方面又没有完全剥夺其补偿的权利。

所以,这既不是对‘小三’的纵容,也不是有条件地承认非法同居。

”   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刘宏渭   小编絮语:   试想,既然当“小三”了,如果把“分手费”这一财路给断了,还有几个“小三”那么高尚愿意把大把的青春白白耗费在一个不能和自己结婚的男人身上?另外,对于“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这一点,小骗觉得真是大快人心啊,因为最起码,如果男人不可靠了,还有“钱”是不会背叛自己的。

离婚房产分割让女人没有安全感?   齐珂婚前购买了一处合同价为100万的房产并签订了购房合同,付首付40万后与刘莉结婚。

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60万。

离婚时房产升值为200万。

则对该房产的分割方式为:该房产归齐珂所有。

齐珂应该向刘莉支付补偿金60万,因为房产增值一倍,偿还贷款的二分之一即30万再加倍。

就是60万。

这个案例涉及意见稿第十一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可是,婚前如果一方买房,离婚时不再平贫房产,那么女性会不会感觉很没有安全感,从而导致结婚率下降呢?请听专家分析:   “就保护个人财产权而言,这是个进步;刘于那些希望通过婚姻提高生活水准,分割他人房产的拜金女,是一服清醒剂;对于怕被别人分去房产的恐婚族,是一颗定心丸。

”   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刘宏渭   “我要提醒的是,法律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是公平的,但是法律并不仅仅规定了婚前财产,法律还规定婚前财产可以通过夫妻双方的协议变成夫妻的共同财产,或者另一方的财产

”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丽萍   “在婚姻关系中,我国既强调保护妇女的权益,也明确男女平等原则。

这一条款既符合物权法的原则,保护了购房者的物权,也兼顾到了媚后双方共同的贡献和付出――如果共同还贷,没有产权的一方能获得补偿。

”   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李海峰   “这一规定从另一侧面对当前社会的‘闪婚’、‘。

闪离’有一定的遏制作用,它或许会导致‘结婚率’下降,但也提醒人们,结婚不能草率,离婚更须慎重,尤其是对于试图通过婚姻来获得财产的短婚者而言,更是如此。

”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政法部讲师 谢慧   小编絮语:   感情才是婚姻的基础,用物质堆砌起来的婚姻最终是不牢固的。

还没结婚就先想着怎么分房子,试问哪个男人容得下这样功利的媳妇?   我们是新时代的女性,要自己创造幸福,从精神到物质,都应该独立自主,做自己的救世主。

那些想通过“闪婚闪离”快速致富的人和以物质决定婚姻的姑娘们,趁早收手,这样最终会“闪”了自己本该辉煌的人生。

“征求意见稿”如能通过,这个案子该怎么判   周璇      意外怀孕   大学毕业之后,张力强放弃了安稳的办公室工作,毅然地走进了商海,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路,如今已经有7个年头了。

面对着自己的成就,张力强经常觉得心里酸酸的。

7年的时间,让这个30出头的男人,看起来比同龄人显得苍老许多。

李君张力强的老婆,一个有思想、有气质的女人。

张力强相反,李君的样子看起来只有20出头,嫩嫩的脸庞,高挑的个子,略带点书卷之气。

两个人相识于一场相亲会。

张力强平时工作很忙,别说谈恋爱了,就是正常吃饭都难以做到,不停地出差,不停地加班,干不完的活儿让这个30出头的男人不得不把自己安排到相亲机构中去。

李君从小的心思只放在学习上,直到工作了,还是一心想着读书学习。

李妈妈对此伤透了脑筋,她想让这个唯一的女儿早点找个合适的嫁出去,了却心事。

于是她带着女儿的资料走进了婚姻介绍所。

两个人相识没多久就结婚了。

张力强觉得李君是个知书达理的女孩,而且教师这个职业,一年有两个假期,时间比较宽裕。

李君看重的则是张力强的干练和幽默,丈母娘对这个女婿也是百分之二百满意。

婚后没多久,张力强发现有些时候李君的工作比自己都忙,周末不是用来家访就是给学生补课。

李君总是解释:等我送完这届毕业班,就申请调到办公室去,那样时间就多了。

张力强决定改变这种状态,他知道李君是一个事业型的女人,让她放弃自己的工作,肯定不行。

张力强突然有了一个想法,他觉得如果两个人有了小宝宝,那么李君自然会把重心转到家里来,而且两个人也到该要宝宝的年龄了。

张力强的这个想法一说出来,就被李君拒绝了,还是那句解释   明年我带完这个毕业班,我们再考虑吧。

张力强像是被泼了一盆凉水,从头凉到脚,他心里开始不平衡起来。

每天晚上下班后,他就会开着车去学校门口接李君,无论多晚。

李君慢慢地感动起来,她觉得自己似乎真的忽略了老公,忽略了家。

正当李君考虑计划生小宝宝的时候,一次意外,她怀孕了。

张力强高兴极了,他觉得这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李君决定打掉这个孩子,因为她正带着高三毕业班,是最关键的时刻,一点都不能分心。

无论张力强怎么劝说,软的也好,硬的也罢,最终都没能改变李君的决定。

李君流产了。

从那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张力强都没有回家。

张力强怒了。

他觉得既然结婚了,他应该享有生育权李君不经过自己允许就打掉了孩子,这是违法的。

心中的那份怨恨让张力强变得暴躁起来,夫妻之事上他也不再温柔,有时候甚至强迫李君

张力强想,如果你不想耍孩子,就去流产,看你能流多少次。

伤痕累累的李君没有说什么,她觉得自己打掉孩子,确实伤害了张力强,这一切就当是报应吧。

偶然相识   宋春花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

有一次,张力强赶着到广州去参加订货会,一时买不到票,正巧碰到票贩子。

票贩子开口就要1000,可是张力强的口袋里只剩下800元现金了。

眼看着火车就要开了,这时候走过来一个姑娘,冲着票贩子说“800就800吧,看这大哥也是有怠事,我们就少收他200吧。

”于是,张力强给了800,拿走了票。

火车上,张力强竟然再次遇到了这个姑娘。

详谈中,才知道原来她和票贩子是兄妹,票卖完了,准备回家过年。

张力强十分感谢这个姑娘,他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并邀请他们兄妹到自己公司去工作。

一个月后,宋春花和哥哥宋春刚成了张力强公司的职员。

张力强把宋春花安排到自己公司经营的一个饭店当总经理。

几个月过去了,张力强几乎忘记了宋春花的存在,直到公司的一次季度总结会。

张力强意外地发现最近的业绩报表中饭店的盈利翻了好几番。

一天下班,张力强路过饭店,远远地就看见宋春花在里面拖地、擦桌子。

直到张力强走到了宋春花面前,她才觉出来。

“张经理,您好。

”   “你是?”张力强有点疑惑。

“我是春花!你不认识我了?”   “你怎么在这里干起活来了,这些活都是店员干的,你是饭店经理啊。

张力强言语中略带责备。

“我多干点活,以身作则,店员们也就不会偷懒了。

”说着,宋春花又继续干了起来。

那天之后,张力强下了班就会来饭店,有时候和宋春花说说话,有时候也帮着招呼客人,饭店的生意越来越好了。

张力强突然觉得自己的生活变得丰富起来。

这种感觉在家里却从没有感受到,他搬到饭店,和宋春花住在了一起。

不久,宋春花怀孕了,张力强高兴极了。

他似乎已经把饭店当成了自己的家,把宋春花当成了自己的妻子。

李君张力强的心里,似乎已经没有什么位置了。

公司里开始纷纷议论起来,有的说宋春花走运了,跟了老板。

有人说,李君活该,不知道看好自己的老公。

张力强把宋春花调到了公司里,成了自己的私人秘书。

他把结婚时住的一套三居室瞒着李君卖给了一个客户,在公司附近给宋春花买了一套新的,张力强和宋春花的小日子过了起来。

李君却一直蒙在鼓里。

张力强 并不想离婚,他觉得李君是城里人,比宋春花要体面,再说要是闹离婚,在公司肯定影响很大,对自己的名誉也会有损害。

可是,纸是始终包不住火的,李君似乎听到了一点风声,她开始注意起张力强来。

张力强一向是个精明的人,他请了个全职保姆照顾怀孕的宋春花,就把重心转回到了李君身上。

李君也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开始顾家起来,小两口的生活又涛声依旧了。

李君申请调到了办公室,一时闲下来的她把心思全都放回到了家里,她开始觉得以前自己太不懂事了,不该那么任性去流产。

她想起以前张力强给自己说的那些话:“君君,我们不缺钱,你也用不着那么拼命地工作。

其实你可以在家里当全职太太的。

李君想到前一阵公司里传出来的那些关于张力强和宋春花的话,她开始害怕起来。

她害怕自己的老公真的像别人传言的那样,有了第三者。

她害怕辛苦经营起来的婚姻会遭到迫害。

思考过后,李君辞掉了工作,回家成了一名全职太太。

张力强对于李君所做的这一切,并没有阻拦,他认为这都是应该的,甚至责怪李君没能早点做出这样的决定。

辞职后,李君计划着生个小宝宝,除了早晚给张力强做饭之外,几乎没什么可做的了。

无聊的时间让李君觉得很空,她开始上网,看电视,和邻居打麻将,收拾房间。

春花呢?怀孕的她依旧坚持上班,把张力强手头的活儿打理得井井有条,使得张力强都不得不佩服这个能干的女人。

此时此刻的张力强似乎有点飘,他得意起来,公司有宋春花,家里有李君,还有即将出生的孩子,这一切似乎都让张力强觉得自己越来越接近成功男人了。

自食恶果   宋春花生了一个男孩,女人总是在拥有了男人的孩子之后,腰板会变硬许多,尤其是男孩,她开始不停地让张力强和李君离婚

孩子需要父亲,需要母亲,需要家。

面对宋春花这样的理由,张力强无法反驳。

他一边有意疏远宋春花,一边企图要回自己的儿子。

有一天,宋春花张力强说:“你到底离不离婚?”   “我们的关系到此结束,你把儿子给我,我补偿给你100万。

张力强强硬地回答道,顺手写了一张100万的字据,扔给了宋春花

“很好,你不离是吧,儿子我也不会给你。

这是你这几年来偷税漏税的证据,你不离婚,我就让你好看!”宋春花拿出一张光碟。

“你……”   “三天之内不给我回复,我就把它交给公安局。

”宋春花说完,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张力强震惊了,他没想到这个女人,竟有如此心计,这回真是引狼入室了,张力强一时不知所措。

张力强提出离婚的时候,李君的第一反应就是张力强心里有别人了,但是却万万没想到孩子和光盘的事情。

李君不同意离婚张力强也没有在三天内给宋春花回复,宋春花自然把光盘交给了公安机关。

一切就这样结束了,又这样开始了。

张力强以偷税漏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李君主张那套三居室的买卖行为无效。

春花则要求法院执行张力强曾经写下的那张支付她100万的协议。

张力强的母亲在儿子口中知道了李君自作主张流产的事情,十分生气,以李君擅自流产,侵犯儿子的生育权为由,把李君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10万元。

于是一场纠集着房产,金钱,感情的争夺,拉开了序幕。

用“征求意见稿”的原则解释本案      一 李君能否将结婚时住的那套房子追回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物权法》的规定,一般来说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处分共同共有的财产应当经夫妻二人同意。

所以,张力强处分该房产未经李君同意。

其处分是无效的。

依据《婚姻法》,处理家庭重大财产必须取得双方的一致意见。

基本上,家庭重大的财产就是指房子,老婆不同意卖,老公偷偷卖掉,老婆是可以提出要求撤销交易的,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中已明确规定,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依照该条规定,李君要求买方返还房产,就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了。

所以为了保护女方的权益,建议大家在房产证上写上两个人的名字,避免纠纷的发生。

这个案子和“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同时提醒女性群体应该提高维权意识,提前采取有效的措施维护自己财产利益,以防患于未然,因为财产的稳定也是维护婚姻稳定,感情不受伤害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张力强的母亲以李君擅自流产,侵犯儿子的生育权为由,把李君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10万元,法院是否支持?   妻子李君腹中胎儿进行流产手术,不构成对张力生育权的侵犯。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早已对此作出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尽管我国婚姻法和两个司法解释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但是目前最高法院就《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中第一次对生育权问题作出说明: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张力强母亲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三、宋春花要求法院执行支付她100万的协议,能否得到支持?   在《婚姻法》中并无财产性补偿是否有效的具体规定,但是根据公序良俗原则,宋春花的要求,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了财产性补偿的无效,这一点正是对《婚姻法》的一个有效补充。

《关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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