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备案制度的规定] 审批制度改革建设项目

市关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备案制规定认真贯彻国监察部、省监察厅有关通知精神和州委提出“手抓干部、手抓项目”工作措施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掌握全市有关项目实施情况做项目建设事前、事、事监督工作做到“提前介入强化监督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纪律保证”特制定如下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备案围央、省下达市、县专项金工程建设项目;市、县各级人民政府确定工程建设项目

二、工程建设项目备案方式备案方式采取由组织实施或牵头责部门和单位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备案报告采用面报告并附统计表(附)形式上报。

三、报送凡当年获得批准开工工程建设项目获得批准开工即日各县有关部门应向该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报告备案市直各部门应直接向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报告备案

各县监察局每月3日前将上月该县项目备案情况向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报告备案

四、工程建设项目报告备案面和统计表应简明、扼要、真实、准确其统计表各栏目应逐项认真如实填写。

各县、各单位主要领导人应严格审核把关并签;如上报备案项目情况包括有关数据发生变化要再及报备案;对报告备案瞒报、谎报、漏报等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情况单位和人要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五、市、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深入到辖区建设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调研究了掌握项目建设动向加强监督检并根据掌握情况提出整改见或建议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建立和完善管理制促进项目建设正常运行和顺利完工。

工程项目基情况统计表00年工程项目基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年月日 容项目名称项目主管单位工程项目投构成(万元)建设地招投标及开工计划施工单位项目理总投合计央投省级投地方投填报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填表人 相关热词 工程建设项目备案建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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