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对球迷群体性事件的影响及应对策略研究
采用文献资料与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对网络舆情与球迷群体性事件的关联性、产生机理、表现与应对策略进行研究。
认为:网络舆情与球迷群体性事件有着一定的关联,原因在于网络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民众表达意见和发表观点的重要平台;网络媒介传播的舆论叠加效应促使矛盾加剧,为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创造了条件;特殊场域下群体极化现象和虚拟场景的出现引发了球迷的群体性事件。
研究进一步认为:不良社会心态是引发球迷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动因,不良社会心态主要涵盖对待胜负的非理性心态;群体怨恨心态的移植;焦虑与质疑的社会心态三个方面。
建立网络舆情与群体极化的预警机制对球迷群体性事件进行预警;构建针对球迷的心理疏导、咨询与意见表达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体育市场化进程,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和竞赛环境;适时、适机介入社会控制力量对球迷群体性事件进行有效控制是应对球迷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策略。
毕业论文网 关键词 网络舆情;球迷;群体性事件;群体极化;社会心态;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90(2014)02―0074—04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问题频发是这一时期的社会特点。
这一时期民众的心态也面临着转型与重组,在社会利益的作用下利益和矛盾冲突导致的社会失范现象也时有发生。
网络作为现代信息社会的产物已经成为民众表达观点,反映舆情的重要平台。
在狭义上讲“舆情”主要是指“民众受到中介性的事项刺激之后而产生的社会政治态度”。
而网络舆情顾名思义就是指广大网民或者是互联网的使用者的社会政治态度。
群体性事件主要是指“由于某些社会矛盾所引发的,由特定群体或不特定人聚合或者临时偶合成的群体,通过非法的聚集,以语言行为或者肢体行为冲突表达利益诉求或发泄不满的各种事件”。
体育赛事所具有的特殊文化性特征决定了它的文化魅力,由此也造就了体育明星和如痴如醉的球迷群体。
特别是在集体性同场对抗项目上更是形成了球迷的价值和群体认同,因此这些项目也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网络为球迷的意见表达和情绪宣泄提供了平台,由此也极易产生网络舆情和群体极化现象进而演变成群体性事件。
本研究通过对网络舆情与球迷群体性事件的关联、产生机理、表现与应对策略进行研究,以期为球迷群体性事件的预警和管理提供参考。
1 网络舆情与球迷群体性事件的内在关联 1.1 网络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民众表达意见和发表观点的重要平台 互联网作为21世纪的伟大发明之一,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标志,网络对现代人的社会交往和办公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互联网作为西方现代化的产物自诞生伊始就给我国民众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改变。
互联网所具有的隐蔽性特征给我国民众提供了抒发情绪和表达看法的平台。
网络平台所提供的虚拟世界使人们能够突破现实的限制,无惧权威,充分表达观点。
于是诸如“网络反腐”,“网络伸张正义”等事件在中国不断出现。
这一现象正如曼纽尔?卡斯特所指出的“网络建构了新的社会形态和社会舆论,改变了社会生产、社会权力和社会文化的同有形态与结果”。
网络传播具有无以伦比的优越性,它既超越了印刷媒体的深度又超越了电子媒体的广度。
网络传播所具有的私密性、互动性与实时性促使人们的传播能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尤其是博客(Blog)、微博(Twitter)、微信(WeChat)等新技术、新媒体、新业务的出现,更是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推动了人们的沟通、信息互动与传播的巨大变革。
以微信为例:截至2014年1月微信用户已经达到6亿人(国内用户5亿,海外用户1亿)。
这一庞大的媒体和社会交往平台促使每一个公民都成为独立的资讯机构,他们运用上述媒介传播平台自由、自主地记录着生活中的所见所闻,表达着生活中的观点和主张。
这从根本上改变了意见的表达和聚合方式。
此外,中国社会的政治背景促使民众具有极高的政治参与热情.自1995年中国互联网正式开工建设以来,民众的参与、意见表达和信息发布就如影随形。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民众参与热情更是有增无减,网络平台所具有的便捷性、广泛影响性和私密性成为广大民众意见表达的有效平台。
“上访不如上网”已经成为广大民众广泛认知的现象。
人们通过各种网络平台广泛发表着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例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刘翔摔倒后新浪博客的发送量曾经达到每秒19183条,而比赛开始后用户发送的与刘翔有关的信息就达到了410万条。
2010年10月网络上曾一度出现了“我爸是李刚”的信息风暴,起因是李启铭(李刚之子)在河北大学内驾车将行人撞倒致一死一伤,被人拦下后高呼“我爸是李刚”(李刚是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长),此事出现后相关网络的信息竟高达数百万之多。
上述这些事件在网络上的出现充分说明了网络已经成为民众表达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平台。
1.2网络媒介传播的舆论叠加效应促使矛盾加剧为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创造了条件 球迷通常是指球类运动的狂热爱好者。
大型体育赛事所具有的广泛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为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创造了前提条件。
通过以往的经验可以看出,并不是所有的球类项目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同场竞技类集体对抗项目才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高危体育项目。
比如足球、篮球等。
这些项目除了具有更为广泛的球迷关注外,还具有广泛的族群意识和价值认同,而族群意识和价值认同恰恰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火键。
体育赛事中群体性事件的爆发需要具备人数的广泛参与、参与人群的多元化和复杂化等前提条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过程通常要遵循“欲望的形成一发起者的形成一参与者的加人一事件的升级与蔓延一社会控制能力的约束”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欲望的形成阶段往往是群体性事件前期的孕育过程,在这一阶段网络舆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球迷对自己崇拜球队的信息获得和舆论评判均来自于网络信息的发布,除此之外对体育赛事本身所具有的主观评判行为的舆论评价多数也来源于网络平台。
球迷对这些信息的判断和甄别成为在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重要动力。
所谓的利益诉求实际上是对自己崇拜的球队获胜的期盼,比赛开始时球迷便会忘我地投入到赛事之中,将自身与所崇拜和支持的球队融为一体,实现族群与价值的深度认同,一旦比赛中出现球迷认为不公正的判罚或者不利的环境时就会不断地加剧矛盾积累。
当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之时,人们的理性和文明就会被来自于体内的暴力基因所冲破,这种共识在球场之内迅速引来参与者的加入,随即通过“适宜的环境、结构性紧张的移植、情绪的普遍产生和群体效应以及导火索效应”等因素的叠加爆发群体性冲突。
2.2群体怨恨心态的移植 转型期社会发展导致贫富距离的加大、公权扩大化等因素使社会分层加剧。
“贫富冲突”与“官民冲突”加剧,处于底层或者弱势群体的民众呈现扩大化趋向,人们对于处于社会上层的富商和官僚经历了从羡慕到嫉妒再到憎恨的心态转变过程。
这主要是由于一部分人利用权力、社会制度和法律的漏洞走向了“富裕之路”,这进一步导致占据绝大多数人口数量的普通民众相对剥削感增加,进而产生对公平感失衡的认识。
在这种社会环境之下弱势群体极易形成“不把事情搞大得不到重视”,“上访不如上网”的认识,因此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瓮安事件”、“李某某轮奸事件”等引起广大网民的极大声讨就说明了这一点。
在资源和利益占有上的“马太效应”引发弱势群体的强烈不满,两级分化加剧。
这种不满和社会分化现状演化为对政府、社会和权力阶层的怨恨心理,为冲突和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创造了条件。
当今的体育赛事已经远远超越了体育本身成为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体育赛事也承载着各方利益集团的综合博弈,比赛的胜负与利益紧密相关。
无论是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以及观众,均被裹挟在这场利益博弈之中。
体育赛事中出现的“假球”和“黑哨”等不和谐行为使体育竞赛的公平遭到践踏。
被异化后的体育竞赛也成为少数人利益最大化的工具,这种倾向就是社会环境的折射,社会群体的怨恨心态极易移植到体育竞赛之中,转变为球迷对比赛组织者和操作者的怨恨进而引发冲突和群体性事件。
2.3焦虑与质疑的社会心态 社会焦虑也称为群体焦虑,是社会成员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紧张不安的社会心态。
生活节奏的加快、生存压力以及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导致群体焦虑心态不断攀升。
激烈的社会竞争在生活的各个角落无处不在,资源的有限性更是导致人们需要从多个渠道费尽心机去获取。
升学、就业、医疗、晋升、财富等问题成为当今社会的主要压力来源,正是诸多压力的存在使人们感到焦虑不安、浮躁不定和紧张不已。
这种焦虑在当代中国已经形成一种普遍的心理状况,即所谓的社会焦虑。
尤其是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不断变化更是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不确定性,民众唯恐落下时代的步伐由此导致“一步赶不上,步步赶不上”,人们为了生计和生活质量而惶惶不安,焦虑心理始终困扰着人们。
由于社会转型中权力异化,资源和财富分配的不公导致民众对政府和社会管理者的公信力持怀疑态度。
特别是当某些事件发生之时由于相关部门的信息发布和采取措施的滞后,尤其是近年来出现的虚假事件、瞒报事件等等更是使政府的公信力进一步下降。
政府和社会管理者的公信力下降带给民众社会焦虑和质疑的心理也进一步提升。
这种来源于现实生活中的社会心理状态自然也会带到体育竞赛场域,当体育竞赛背后操纵行为在网络曝光之后对于球迷和参与者产生了巨大的心理影响。
人们自然会对比赛中存在争议的现象持怀疑态度,社会焦虑也导致人们发生冲动和冲突的阈值降低,由此引发冲突的几率将会大大提高。
3 对网络舆情引发球迷群体性事件的疏导策略 通过上义论述可以发现网络舆情与球迷群体性事件发生存在一定的关联,不良社会心态是引发球迷群体性事件的关键诱因。
要想解决不良心态导致的网络舆情危机主要有两种策略,第一是通过外在的社会心理策略调试缓解或者约束球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这一策略是治标之策;第二要通过长效机制进行政治体制和体育发展方式的改革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这一策略是治本之策。
3.1建立网络舆情与群体极化的预警机制对球迷群体性事件进行预警 从网络舆情的产生发展到群体极化再到群体性事件要经历一个情绪和意见的积累过程,针对这一过程进行有效预警是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关键。
群体情绪的产生往往是由个体情绪叠加的结果,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人的不良情绪是可以测量控制和疏导的,因此对群体性事件也是可以进行有效的预警和控制。
构建网络舆情和群体情绪激化的预警机制对球迷群体性事件的产生进行有效预警,特别是针对关键场次的比赛,要事前进行有效防控,一旦当群体情绪发展到警戒水平时要马上采取措施,通过改变群体中的共同价值认同改变群际关系等策略来引导网络舆情,化解群体极化情绪的产生和扩散。
此外还要认真做好网络媒体的管理工作,使其成为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平台。
3.2建立针对球迷的心理疏导、咨询与意见表达机制 建立心理咨询和疏导机制是化解不良情绪的主要策略,特别是通过媒体、心理咨询站点或者网络等针对网络舆情关注的热点进行适时引导和宣传是一种切实可行的社会心态和球迷心态的调节方式。
特别是媒体对比赛的报道一定要坚持客观性,不能够掺杂主观情绪。
但是我们的一些媒体在赛事的实际转播和报道过程中往往掺杂个人的主观因素在里面。
特别是在主场优势的前提下,往往解说员对客队的一个判罚或者是球员的技术运用的评价上均带有明显的“东道主效应”,在语言的运用上明显带有导向性和挑逗性,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球迷情绪和网络舆情的进一步激化,由此非常容易产生群体极化现象导致球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此外对于球迷意见的表达要建立合理的渠道,因为意见表达不畅通是造成社会心态失衡的关键因素,球迷意见表达不畅也是造成球迷群体极化的主要原因。
尊重球迷的合理诉求和权力表达,构建畅通的意见表达机制,使球迷或者民众拥有平等的话语权是缓解不良心态重要举措。
3.3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体育市场化进程,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和竞赛环境 对于球迷而言营造公平、公正的竞赛环境是解决球迷网络舆情、化解群体性事件的根本策略。
对于社会而言缩小贫富差距完善社会管理制度是避免产生群体怨恨和群体极化的根本策略。
公平公正是体育竞赛的基本保障,但是当体育竞赛被赋予利益、经济和工具化符号以后体育竞赛的公平和公正受到了无情的践踏。
既得利益集团会利用各种手段破坏体育竞赛的规则,甚至会操纵比赛使比赛的结果朝向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
这一问题的出现与我国体育的现有体制有一定的关联,“一班人马,两块牌子”,“管办不分”是我国职业联赛管理的明显弊端,这种体制下极易产生影响比赛秩序的腐败行为。
因此要想解决群体冲突、营造公平正义的竞赛环境,从制度上改变现有的竞赛管理体制推动体育市场化进程将是必由之路。
3.4适时、适机介入社会控制力量对球迷群体性事件进行有效控制 社会控制力量的介入是群体性事件的最后阶段,社会控制力量主要是指维护社会治安的力量比如公安和武警等。
合理、适时、适机的社会控制力量介入可以有效控制群体性事件,但是不当的适机进行介入将会加剧矛盾,由此演变成为球迷与警察或者球迷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升级,由起初的球迷之间的冲突最后引发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的破坏行为。
因此选择好介入时机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然后对矛盾进行合理的疏导和化解才是解决球迷群体性事件的根本。
4 结语 网络舆情与球迷群体性事件有着一定的关联,表现为网络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民众表达意见和发表观点的重要平台;网络媒介传播的舆论叠加效应促使矛盾加剧为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创造了条件;特殊场域下群体极化现象和虚拟场景的出现引发了球迷的群体性事件。
不良社会心态是引发球迷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动因,不良社会心态主要涵盖对待胜负的非理性心态;群体怨恨心态的移植;焦虑与质疑的社会心态三个方面。
建立网络舆情与群体极化的预警机制对球迷群体性事件进行预警;构建针对球迷的心理疏导、咨询与意见表达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体育市场化进程,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和竞赛环境;适时、适机介入社会控制力量对球迷群体性事件进行有效控制是应对球迷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策略。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建立预警机制和应对策略不能彻底消灭球迷群体性事件,只能够减少或者削弱群体性事件的破坏程度,因此对球迷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应该坚持预防和疏导为主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