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流程规定
1、隐蔽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安排,业主现场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参加验收签字确认;。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安排,业主现场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及合同主管、工程管理部、造价合约部、物业公司参加验收签字确认,报工程总监备案;。
3、单位工程项目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安排,业主现场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工程管理部、造价合约部、物业公司、工程总监参加验收签字确认,报公司领导备案;。
4、工程项目初验:由承包商提出工程项目初验工作报告和计划安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业主批准,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进行;。
(1)内部初验参加单位:承包商、监理工程师、业主的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工程管理部、造价合约部、物业公司、工程总监;。
(2)正式初验参加单位:承包商、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质检站等相关单位,业主的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工程管理部、造价合约部、物业公司、工程总监、公司领导;。
(1)由承包商提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报告和计划安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业主批准;。
(3)参加单位:承包商、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质检站等相关单位,业主的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工程管理部、造价合约部、物业公司、工程总监、公司领导;。
6、一般工程验收资料由承包商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整理准备,监理工程师、业主的现场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参加现场检查评定,通过检查评后签字确认;。
7、单位工程验收、工程项目初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按照公司规定要求相关部门、公司领导参加检查评定,通过检查评定后签字确认;。
1、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承包商提交经监理工程师、业主签字确认的工程项目系统技术资料、全部竣工图和工程技术档案,并评定工程项目质量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