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 少年宫工作考核办法

***中学乡村少年宫 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更好地办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加强辅导教师队伍管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此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发挥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教师的主观能动性,激励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到少年宫辅导员队伍,切实加强辅导员工作的考核评估,有效地进行科学奖惩激励,为辅导教师评优晋级提供依据。

二、考核内容 少年宫辅导教师考核总分为100 分,从五方面考核辅导教师,即组织管理 20分、工作责任20分、活动开展20分、活动成效30分,奖励加分10分。

三、考核机制 1、辅导教师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良好、一般等次

2、评定为优秀辅导老师给予一定的奖励金,评选为一般的辅导老师其辅导津贴只能发放90%。

四、考核说明 1、少年宫辅导教师考核学校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小组成员为:组长:刘学文,副组长:肖常军,成员:李德 华、彭子恒。

2、分管副校长和教导处负责对少年宫辅导教师的日常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详细记录督查情况。

3、学校考核组以平时的督导检查记录和不定期抽查情况记录及获奖证书为依据,学期末对辅导教师进行量化考核

4、按考核总分排序确立优秀等次辅导教师优秀辅导教师数不得超过总辅导教师数的20%,原则上考核总分必须在90分以上的才能评为优秀等次辅导教师。年终评优评先优先考虑优秀辅导教师

5、原则上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上的只能评为一般等次,但一般等次辅导教师数不得超过总辅导教师数的10%。

2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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