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集团企业部门会议规定[117969]

房地产集团公司部门会议规定。

(一)职权与会议内容部门会议主要用来解决和商议本部门事物和业务有关的各类问题,决定和讨论本部门有关业务事务和事项。

(二)组成人员部门分管总监、经理、部门全体员工或部门负责人指定的列席人员

(三)召开方式。

不定期召开,但每周不得超过三次(含三次)。

(四)议事规则部门会议部门分管总监部门经理提议并主持;地点:在公司小会议室;时间:每次不超过半小时;记录:由部门文员或指定人员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由部门总监审阅批准后可下发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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