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职工健康体检规定
经妇工委全体成员研究,现对我园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做以下规定:
1.全体在职的保教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每年参加市妇幼保健所健康体检一次,体检合格方可就职。新上岗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先体检,体检合格后再上岗。
2.在职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参加市疾控中心组织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就职。新上岗的炊事人员必须做到先体检,体检合格后再上岗。
4.45周岁以上的工作人员(包括退休人员),每两年到市人民医院参加全面的健康体检一次。退休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事后要求补查,其体检费用按集体体检费用标准处理。
以上规定自20**年10月30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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