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职工健康体检规定

幼儿园关于教职工健康体检的规定。

经妇工委全体成员研究,现对我园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做以下规定:

1.全体在职的保教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每年参加市妇幼保健所健康体检一次,体检合格方可就职。新上岗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先体检体检合格后再上岗

2.在职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参加市疾控中心组织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就职。新上岗的炊事人员必须做到先体检体检合格后再上岗

3.育龄妇女每年参加集体透环一次。

4.45周岁以上的工作人员(包括退休人员),每两年到市人民医院参加全面的健康体检一次。退休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事后要求补查,其体检费用按集体体检费用标准处理。

以上规定自20**年10月30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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