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恨与爱 爱可以化解仇恨

我们喜欢喋喋不休说仇恨,好像不记住仇人就没了骨气、志气、豪气。

其实,这是一个认知误区,也是一个文化误区。

因为仇恨是一种非理性的危险的东西,更是一种传统的道德情结。

诸如“有仇不报非君子”之类的警句,几千年来,就像一面旗帜,总在每个人的耳边猎猎作响,是提醒,更是训诫。

当然,我们的传统中也有“以德报怨”的美德,以及“冤冤相报何时了”的呐喊,但在强大的现实中,我们实践起来,它总显得十分脆弱,有时甚至是不堪一击。

原因何在?在缺乏一种强势信念的支撑和约束的状态下,非理性的激情,往往容易获得更多人的默认或者接纳。

这应该是一个事实。

因为我们经常看到,仇恨的延续和仇恨的发泄,一般都以“伸张正义”来鸣锣开道的。

比方说此人伤害了彼人彼人报复此人就成了天经地义的壮举,更恐惧的是,此人得到了“报复”,并不能博得人们的同情,常被说成是“报应”;而彼人报复此人彼人往往会得到人们的赞赏,常被称之为“君子”。

也许,正因为如此,“有仇必报”的认知情结,才得以在我们生活中弥漫开去,延续下来。

可是,它带给我们的又是什么呢?是永不休止的伤害和再伤害。

许多历史的腥风血雨和人的沉浮生死,都写在爱恨情仇的轮回里。

我们不重提历史了,我们只说现实。

有这样一个故事:甲女士结婚后,发现丈夫曾经爱过乙女士,换句话说,是乙女士拒绝了他,他才转而爱她的。

而乙女士和她不但是朋友,还在一个单位工作。

于是甲、乙两女士关系中就出现了“别扭”,久而久之,“别扭”又变成了“仇恨”。

她们之间原本有一个化解仇恨”的契机,那便是双方长大的儿女恋爱了。

问题是她们把“契机”变成了“杀机”。

两个女人不断地向这对恋人施压,制造新的仇恨,以致他们精神走向了崩溃的边缘,最后用生命和血做了一个终结:乙女士的女儿死在暴力中;甲女士的儿子走进了牢房……   这个故事原本可以不是这样的结局,仇恨却把这种结局给了我们

我们被灼伤了,灼伤我们的当然是仇恨的野火……   既然仇恨是如此疯狂和可怕,那么,我们仇恨面前应该表现出怎样的姿态呢?   与仇恨对应的是爱。

关于爱,关于如何去爱,我们总在思考,总在选择,但我们总觉得迷惘,总觉得看不清它的本质。

一个叫余虹的学者,他在他的一篇文章里讲了一个故事:1991年,在美求学的中国留学生卢刚开枪杀死了5名教师和同学,最后自尽。

事后第三天,受害人之一的副校长安妮女士的三位兄弟发表了一篇给卢刚家人的公开信,信上说:安妮相信爱与宽恕。

我们也愿意在这一沉重的时刻向你们伸出我们的手,请接受我们的爱和祈祷。

此刻如果有一个家庭正承受着比我们更沉重的悲痛的话,那就是你们一家。

我们想让你们知道,我们与你们分担这一份悲痛……这个故事虽然发生在美国,但它却在拷问我们一个人:如果灾难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会选择仇恨还是会选择宽恕和爱?   这种爱,虽然我们陌生,但它能触动我们的灵魂;这种爱,虽然是另一种文化的积累,但表现的是一种“普世”价值。

我们常说大爱无疆。

我相信,所谓大爱,它一定包含了用爱去化解仇恨……   我们只有一个胸膛,当爱在这个胸膛里永驻时,仇恨就无处藏匿了,而仇恨的野火,也将在爱的浇灌下熄灭,当然,和谐美好的生活也必将随之拥抱我们……   (请关注本期文章:《情敌妈妈较劲,一双儿女血腥终结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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