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心得体会 关于寒假社会实践总结范例

周见习许多上得不知识尽入彀极地丰富了我对××市法制现状特别是检调工作现状认识窥斑而见全豹吾国法制现状亦可由推知二了。

应当讲上或曰法条上只能告诉我们高抽象、富共性、有定义那些理论化、模式化事实却不可能给我们双慧眼穿透形形色色、错综复杂表象直达问题根。

而并人情世故存和人主观能动性作用使律令所定规程式操作充满了弹性机械地或“按照常理”地对待也会做出错误判断。

教科说每种犯罪都有共构成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教科并没告诉我们共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成立关系到底是怎样。

具备共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成立是必然还是或然?般人识里只要有足够旁证证明犯罪事实存逮捕起诉审判也是铁板钉钉事。

可实际情况真是这样吗?

我协助办理案子有件是古××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案虽然嫖客和卖淫女都承认了卖淫嫖娼事实店忙煮饭做清洁工也指认古××有容留介绍卖淫犯罪事实且古××犯罪情节也合了逮捕条件但侦监督科会分管检察长讨论做出定却是不予批准逮捕

原因如下、嫖客和卖淫女古××涉嫌容留介绍卖淫场所发证卖淫嫖娼行和古××人涉嫌容留介绍卖淫并无逻辑上因系;二、没有证据可以确凿证明犯罪嫌疑人古××对公安机关获这起卖淫嫖娼案件事先知情并其起到了介绍作用;三、现场挡获上避孕套具体用途无法实;四、工虽然指认古××有容留介绍卖淫犯罪事实也向公安机关提供了其进行犯罪细节但是这些事实及其细节尽管因卖淫女招认没有成孤证却因缺乏现行不能被采用。

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上、从社会众普遍感情上检调机关应该做出批准逮捕定;但从证据细节上、从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上检方却必须以不予批准逮捕宣告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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