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效能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效能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和对各部门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

(一)制定机关效能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和机关效能监察工作计划;。

(二)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与本级党委、政府决定、命令、措施、领导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中心任务、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和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四)监督检查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调查处理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行为;。

(五)组织机关效能立项监察和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六)组织评议和考核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机关效能工作,总结推广机关效能建设先进经验;。

(七)聘请机关效能建设社会监督员参与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工作;。

(八)完成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有关机关效能方面的工作

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职责。

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协助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规划;。

(三)在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对各单位机关效能实施监察和协调指导;。

(四)负责承办来文传阅、领导小组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及处理督办等工作;。

(五)负责搜集各种渠道的信息,了解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六)负责搞好领导小组活动准备,承办会议的筹备工作;做好文件、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七)协助领导小组对机关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八)协助领导小组组织评议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机关效能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九)向区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报告工作,接受区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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