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区交通运输XXXX局关于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做好2017年我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督促与教育作用,根据《关于印发福州XX市公务员考核实施方法(试行)的通知》(榕委组综XXXX[2017]76XX号)、《关于落实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榕人社综XXXX[2017]52XX号)、《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长人社XXX[2017]109XX号)等有关规定,现在就2017年度我局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织考核办法制定如下: 2017年度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行按基层民主评议(分数40分)、班子评议(分数30分)、分管领导对分管人员推荐(分数10分)、主要领导推荐分数20分)四项内容进行考核,最后以总得分靠前按优秀人员比例划定。

具体测算分数公式如下: 基层民主评议:(优秀得票数/总参评人数)×40分; 班子评议:(优秀得票数/9)×30分; 分管领导推荐:按分管人数比例分配优秀数,推荐优秀人员直接加分10分; 主要领导推荐:按核定比例优秀推荐推荐优秀人员直接加分20分;(主要领导可对未完成年度党建工作个人任务、党员参加会议集体学习和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等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对临时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分管领导参照该办法框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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