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深化征管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XX局深化征管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省局要求,我局把全面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为今年的首要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定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全局上下实现“四个必须”,即:必须充分认识,必须高度重视,必须转变观念,必须有所作为;排除“三个干扰”,即:排除思想不解放的干扰、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排除体制机制的干扰;克服“三个担忧”,即:担忧上面政策变、担忧税源流失、担忧下面推不动。全局坚持向改革要收入,向改革要效益,向改革要作为。一切围绕改革服务,从大局出发。谁不改革就让位子,谁阻碍改革就摘帽子。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在全市积极推进“三个一级”管理市局设立风险管理评估科,负责全市风险管理纳税评估管理,跨县区重点企业专业评估等工作,市局XX分局更名为纳税评估局,在原有职能的基础上,承担部分专业纳税评估职能,实现“一级评估”;市局纳税服务科更名为纳税服务局,负责全市纳税服务业务管理、12366服务热线、纳税人维权中心、纳税人学校管理等,实现“一级服务”;市局稽查局主要承担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查处,举报案件查处,专项检查、上级交办案件查处和评估部门移交高风险应对等工作职能,继续坚持“一级稽查”。

二是积极推进“扁平化、实体化”管理。在税务人员数量较少、税源相对比较集中的山区县局和直属、派出机构,减少中间环节,在机构设置和职责方面实施“扁平化、实体化”管理,将有限管理资源充实到基层一线,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目前,共有6个基层局实行了扁平化管理,县区局机关股室人员减少了50%,充实到基层征管一线的人员增加了79人,实行扁平化管理的基层局征管一线人员的平均比例达到了78%。

三是合理划分税源。按照“规模+行业+区域,兼顾各地特色税源”的原则和“抓大评中定小”的思路,合理划分税源。在合理税源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调整税源基础管理、征收服务、风险管理、税务稽查机构职能

(1)各县区局直属税务分局负责本局重点税源管理;各税务所统一命名为“第X税务所”(“X”为一、二、三等中文顺序数),结合辖区税源特点分别负责一般税源、零散税源、行业税源管理市局各直属、派出机构税源管理机构统一命名为“税源管理X科” (“X”为一、二、三等中文顺序数),结合辖区税源特点分别按规模、行业或者特色税源实行专业化管理。全市税务所数量由145个减少为目前的55个,其中:按行业专业化管理税务所7个,按规模专业化管理税务所17个,按特色税源(税种)专业化管理税务所3个。

(2)整合办税服务厅职能,负责辖区内所有纳税服务机构的统一管理。以县区局中心办税服务厅为主体,将全市办税服务厅数量由64个优化整合为40个,其中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3个。全面实现“前台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办税模式,全面推广“全职能办税服务窗口,大力开展星级办税服务厅创建和争当纳税服务明星活动。目前建成规范化办税服务厅40个,5星级办税服务厅1个,4星级办税服务厅7个,3星级办税服务7个。

(3)成立纳税评估所,对内履行机关科(股)室管理职能,对外履行专业评估职能。各基层局共组建纳税评估所15个,配置专业评估人员80人,日常评估人员358人,占全系统管理力量的55%。完善了税源管理、征收服务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建立了纳税评估移送稽查案件管理办法,各级评估部门先后向稽查部门移送案件134户。全市累计对4729户纳税人开展了专业评估,查补各类税款滞纳金24442.9万元,建立评估模型29个。

(4)强化稽查局打击震慑职能,主要承担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举报案件查处,专项检查、上级交办案件查处和评估部门移交高风险应对等工作职能

这次征管改革的强力推进,优化了人员结构,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减化了纳税服务程序,充实了基层一线人员,取得了初步成效,我们决心在下一步深化改革中,认真进行探索的研究,促进征管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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